- 1、本文档共6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第1页/共67页
2第一节:货物的检验 (Inspection) 商品检验,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给买方的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包装进行检验,以确定合同标的是否符合买卖合同规定;有时还对装运技术条件或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缺进行检验或鉴定,以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的归属;货物的检验还包括根据一国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对某些进出口货物或有关的事项进行质量、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强制性检验或检疫。第2页/共67页
3 一、商品检验的意义我国《商检法》: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经出口。《公约》38条:买方必须在实际情况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如果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进行。第3页/共67页
4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检验条款的内容(一)有关检验权的规定除双方另有规定者外,对货物进行检验是买方的一项基本权利,也就是买方的检验权。最好,合同中注明。第4页/共67页
5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给马来西亚公司C。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至马来西亚。其后,B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请问: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但是:若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则他就放弃了检验货物的权利,也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第5页/共67页
6案例:进口方委托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上规定:卖方须提交“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进口商在收到货物后,发现除质量不符外,卖方仅提供重量单。买方立即委托开证行向议付行提出拒付,但货款已经押出。事后,议付行向开证行催付货款,并解释卖方所附的重量单即为净重检验证书。问:(1)重量单与净重检验证书一样吗?(2)开证行能否拒付货款给议付行?第6页/共67页
7[案例分析](1)商品净重检验证书是由商检机构签发的关于货物重量的公证文件,而重量单为发货人所出具的货物重量说明文件,二者是不同的。 (2)信用证中要求卖方提供商品净重检验证书,而议付行误以为重量单即商品净重检验证书,则议付行必须为此过失承担责任。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开证行有权对议付行拒付,而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索押汇款项。第7页/共67页
8(二)检验或复验时间和地点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实际是确定买卖双方中的哪一方行使对货物的检验权,即确定以哪一方提供的检验证书为准。 1、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工厂)检验:货物离开产地之前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货物在装运港(地)交货之前检验Shipping quality and shipping weight注: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不利。第8页/共67页
9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商品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问:卖方拒赔是否合理?第9页/共67页
10[案例分析]不一定。“以装运地检验报告为准”表明:卖方对交货后货物所发生的变化不承担责任,实际上排除了买方的复验权。除非买方能证明,他所收到的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货物是由于卖方的违约或货物的固有瑕疵所造成的。第10页/共67页
11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60天。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格的40%赔偿其损失。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 但是,若买方能够证明,其所收到的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货物,是由于卖方的违约或货物的固有瑕疵所造成的,则买方依旧有权提出索赔。 第11页/共67页
122、在进口国检验(1)目的港(地)检验“到岸品质、到岸重量”(Landed quality and landed weight,Landing quality and weight):货物到达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目的港(地)买方营业处所所在地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或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第12页/共67页
13如果某出口贸易合同采用CIFNEWYORK,同时又以“Landing Quality and Weight as final”作为检验条款。请问:这种贸易合同对卖方有什么影响?第13页/共67页
14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装运前检验,买方收到货物后复验对买卖双方较公平,实务中采用较多。第14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