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
附件 :
冶金(炼钢、炼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
本标准合用于指导冶金企业(包括从事利用高炉法、直接还原法、熔融还原法等将铁从矿石等含铁化合物中还原出来生产活动 的炼铁企业,从事利用不同来源的氧来氧化炉料所含杂质的金属提纯活动的炼钢企业)编写更为详细的安全隐患查报标准,并依照 此通用标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归类上报。
当标准中引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发布新的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版)时,均合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基础管理类隐患
依
依据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号) 第 7 条:应取
得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第号) 第 13 条:应通
过消防验收 (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第 119 号令)
第二十四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中国气象局令第 24 号) 第 17 条:应通过防雷装
置竣工验收。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22]第 26 号) 第 5 条:
焦化、氧气及相关气体制备、煤气等危(wei)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隐患内容
1.1.1.1 未取得营业执照
1.1.1.2未取得消防验收(备 案) 文件
1.1.1.3 未取得防雷装置竣 工验收文件
1.1.1.4 未 取 得 危(wei)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许可证
隐患类别
1.1 资质证 照
1.1.1 缺 少 资 质 证照
2
隐患类别
1.2 安全生 产 管 理 机 构及人员
1.1.2资 质证照 未合法
有效
1.2.1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含职 业 健 康 管 理 机 构) 设置 缺陷
隐患内容
1.1.1.5 新、 改、扩项目未取 得 “ 安 全三 同 时 ” 批 复 文 件
1.1.2.1 营业执照内容与实 际不符
1.2.1.1 未建立设置安全管理 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管理制度,未以文件形式发 布生效
1.2.1.2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 构,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 或者任命,配备的人员不符合 规定
1.2.1.3 未按规定和企业实 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
依据说明
证等资质证照。
《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6 号) :
企业新、 改、扩项目应取得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备案意见书、
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备案意见书等“安全
三同时”批复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2 修订)第 7 条: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 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
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
业执照。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22]第
128 号) 2.1: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 号)
第 20 条: 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冶金等工贸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22]第 128 号)第 2.1
条: 按照像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22]第
128 号) 2.1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
3
隐患类别
1.2.2 安 全 管 理 人员 (含 职 业 健 康 管 理 人员) 配 备缺陷
1.3.1 安
1.3 安全规 全 生 产
章制度 责 任 制
缺陷
隐患内容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1.2.1.4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 会,无会议记录,有未完成 项且无整改措施
1.2.1.5 未按规定设 置 职 业 健康管理机构
1.2.2.1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 管理人员
1.2.2.2 未按规定配备职业健 康管理人员
1.3.1.1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 制,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 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
依据说明
机构。以文件形式任命,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安监总管四[2022]第
128 号) 2.1 :安委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记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第
47 号)第 8 条: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