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讲绪论+基础理论素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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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胡璇 huxuan@cugb.edu.cn;教材信息;土地管理实情;回答3个大问题;土地法是什么?;土地法能解决什么?;我们能做什么?(实习);1、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是哪年颁布实施的? ;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再次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订;(8章86条)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土地管理 法》作出修改。 (8章86条) A. 第二条第4款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B. 将 “征用”修改为“征收”。;2、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部是哪年成立的? ;;3、我国“土地日”是每年的哪一天? ;2014、2015年“土地日”是宣传土地主题是什么?;形成地学文化;第一讲 土地法学基础理论 ;一、“政策”、“法规”的基本概念; (1)通知 A.《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1983年1月2日); B.《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 (1986年3月); C.《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 (1997年8月); D.《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00年3月)。;(2)决定 A.《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979年); B.《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 C.《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0月); D.《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2006年1月)。;(4)若干意见或者若干问题 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年3月); B.《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2006年3月); C.《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2003年10月)。 D.《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政策措施》(2000年12月);; 法律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当代中国法???渊源中,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分为两大类: A. 基本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B. 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不同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条件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2)法规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A. 行政法规:指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B. 地方性法规:是一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作为土地立法,必须反映土地政策的原则和精神,并将之具体化,使这些政策精神在实践中得到体现。 《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政策最直接、最系统、最显形的表现,更是各类土地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和准则。;公法和私法: 以法所在地保护的利益为标准,凡是有关公益的法为公法;有关私益的法为私法。 以法律关系的主体为标准,凡以国家或公共团体的一方或双方为主体而规定法律关系的法为公法;规定私人相互关系的法为私法。 以法律关系的内容为标准,凡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与服从关系的法为公法;而规定公民相互之间平等关系的法为私法。;公法:以国家为本位,以维护公共利益即“公益”为主要目的。就是维护国家利益和整个社会利益的法律,它主要调整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私人、私团体之间以及整个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这种规范调整以权力服从为基础、为特征。 私法,以个人为本位,则是维护一切私人或私团体的利益的法律,凡属于与国家权力无关的私的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即由私法调整,这种规范调整以平等自愿为基础、为特征。 ;社会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是指为了解决社会性问题而制定的各种有关社会法规的总称。它是根据国家既定的社会政策,通过立法的方式制定法律,以保护某些特别需要扶助人群的经济生活安全,或是用以普遍促进社会大众的福利。; 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纲领) 法律体系(宏观) 公法 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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