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84-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食品制造.pdf

HJ 1084-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食品制造.pdf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H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1084—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食品制造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Food manufacturing industry2020-01-06发布2020-04-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 HJ1084—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3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HJ1083—2020)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食品制造》(HJ1084—2020)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酒、饮料制造》(HJ1085—2020)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料油墨制造》(HJ1087—2020)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1088-2020)以上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查询。特此公告。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 H次前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其他 HJ.1084—2020前言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提出并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0年1月6日批准。本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HJ1084—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食品制造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制造排污单位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的监测。不适用于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3457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1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HJ 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442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 6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3术语和定义GB13457、GB19430、GB19431、GB2546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食品制造food manufacturing industry食品制造包括焙烤食品制造,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乳制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和其他食品制造,3.2直接排放directdischarge排污单位直接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HJ1084—20203.3间接排放indirectdischarge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4雨水排放口rainwateroutlet指直接或通过沟、渠或者管道等设施向厂界外专门排放天然降水的排放口。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排污单位应查清本单位的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监测方案制定5.1废水排放监测5.1.1监测点位排污单位均应在废水总排放口、雨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生活污水单独排入外环境的需在生活污水排放口设置监测点位。5.1.2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最

文档评论(0)

consult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consult

认证主体山东持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P属地山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MA3QHFRK5E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