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033-2013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和保障规范.pdf

GA 1033-2013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和保障规范.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ICS 13.310GAA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033-2013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和保障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provision of penitentiary facilities2013-01-09 发布2013-01-09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和保障规范GA 1033—2013*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 www. spc. net. cn总编室:(010行中心:(010者服务部:(010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开本 880×12301/16印张 0.5字数 10 千字2013年9月第一版2013年9月第一次印刷*书号:155066·2-26046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 GA 1033—2013前言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 1.1一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烟台旭天警用器材有限公司、靖江市旭飞安防器材厂、成都锦安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弘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文海、张金革、舒频、张杰、吴军、陈永东、李海河。 GA 1033--2013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和保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和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安监管场所装备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保障和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5287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141警用防弹衣GA/T 172 金属手GA/T 217橡胶警棍GA 236公务用枪报废技术规范GA/T 237金属脚GA702囚车GA 814警用约束带GA 915讯问椅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通字[1996]11号)财政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行[2009]132号)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公安监管场所penitentiary公安机关管辖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违法人员和肇事肇祸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进行警戒看管、执行刑罚、行政处罚、教育、特定疾病治疗、心理及行为矫治的监管场所,分为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安康医院。4装备建设4.1装备规划4.1.1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应制定规划。规划应统筹兼顾,科学合理。4.1.2公安监管场所装备规划应由公安监管、装备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并按规定报上级公安监管、装备财务等部门审查批准。1 GA 1033—20134.2装备配备4.2.1公安监管场所应配齐《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规定的信息通信装备、技术防范装备、执法勤务装备、保障装备以及公安监管场所执法管理所需的其他装备。4.2.2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应符合GB25287、GB50348、GA141、GA/T172、GA/T 217、GA236、GA/T 237、GA 702、GA 814、GA 915 等标准要求。4.3方案审核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方案,应通过省级公安监管部门审核批准。4.4建设实施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期间,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应报省级公安监管部门审查批准。4.5装备验收公安监管场所装备建设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省级公安监管部门应派员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4.6装备更新、升级公安监管场所应按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规定、装备设计使用寿命,结合装备老化程度,及时编制计划,更新、升级装备。4.7资料保存公安监管场所应及时将装备建设规划、建设方案、审批手续、施工资料、验收结论、使用与维护保养说明等材料归档,指定专人,妥善保管。5装备维护5.1常规维护5.1.1公安监管场所应建立装备日常维护制度。5.1.2公安监管场所应定期开展装备清洁、维护保养工作。需要由企业提供维护的,应与企业签订装备维护合同。维护保养情况,应及时记录到公安监所管理信息系统。5.1.3公安监管场所应定期检查装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记录到公安监所管理信息系统。5.1.4公安监管场所应配

文档评论(0)

consult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consult

认证主体山东持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P属地山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MA3QHFRK5E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