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 329.2-200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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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 320A90DB备案号:16741-2005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329.2-200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DB2005-02-07发布2005-05-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1/ 329.22005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本市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维护的依据。本标准除5.1.1表1中序号4、5、6、7、11、12、15、16和5.2.1.2a)、5.2.1.2c)、5.2.1.2d)(4)、5.2.1.4、5.2.2.2a)、5.2.2.2b)、5.2.2.3d)(3)、5.2.2.3e)(3)、5.2.2.10、5.2.3.4、5.2.4.5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0)的条文编排和编写,本标准由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海医系辐照中心、上海缘鑫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因特尔安全技术工程公司、上海中科合臣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新、袁义康、陶焱升、彭兴宝、陶宏明、张吴、郭宏康、丁海峰。本标准由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于2004年11月首次制订。 DB31/ 329.22005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以下简称存放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分级、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存放场所的非治安安全的防范,也不适用于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在生产、运输、使用方面的安全防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894安全标志GB 10408. 1入侵探剩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GB 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5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GB 10408.6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GB 10409防盗保险柜GB 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5209磁开关入侵操测器86109 89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 30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36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94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DB 31/295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DB 31/321防盗防火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等八部(局)2003年第2号公告剧毒化学品日录(2002版)补充和修正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等八部(局)(2003)196号通知1. DB31/ 329. 22005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索集中存放场所根据剧毒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的种类、特性,具各相应的监视、防盗、防抢、防爆等措施的集中储存处。3. 2剧毒化学品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并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及补充和修正表的物品。3. 3放射性同位素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索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存放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分级4. 1一级存放场所符合下列设计存放量条件之一的为一级存放场所:a)固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500kg(含)以上的:b)液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1000L(含)以上的;c)放射性同位素总放射性强度在10Ci(含)以上的,4.2·二级存放场所符合下列设计存放量条件之一的为二级存放场所:a)固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50kg(含)至500kg的;b)液态剧毒化学品总量在200L(含)至1000L的;c)放射性同位素总放射性强度在100mCi(含)至10Ci的,4.3三级存放场所符合下列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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