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236-1993《出口工业链条检验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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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T 0236-93出口工业链条检验规程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industrial chain for export1993-08-01发布1994-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工业链条检验规程SN/T 0236-93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industrial chain for export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精密滚子链和套筒链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精密滚子链和套筒链的出口检验,其他工业链条的出口检验也可参照使用。2 引用标准GB 1243.1传动用短节距精密滚子链GB1243.2传动用短节距精密滚子链输送用附件GB 5269传动及输送用双节距精密滚子链和链轮GB 6076传动用短节距精密套筒链GB1243.1《传动用短节距精密滚子链》的补充技术要求JB/Z 191JB/JQ18006精密滚子链、套简链产品质量分等(试行)通用木箱技术标准(试行)ZB A82 0013术语3. 1 检验批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批,简称批。3.2连续批连续批是指同一工厂提交的同一规格、型号的连续检验的批。3.3批质量批质量是指用每百单位产品的不合格品数表示的单个提交检验批的质量。4抽样4.1抽样条件提交抽样的检验批须经工厂检验合格,且已包装入库。4.2抽样方案4.2.1检验批大小的规定见表1。4.2.2'抽样数量见表2、表3。1994-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3-08-01批准1 SN/T 0236-93表1注批量,m抽样数量,m链条节距,mmΛ3 000≥6.5力≤19. 05若报验数量3000 m,原则上以3000m为单位,分为若干个检验批5 000≥11若报验数量5 000 m,原则上以 5000m为单位,分为若干个检验批p≤25.40注:样本应保证 9个互不重复的链长精度测量段。表 2注检验项目检验件数判定标准备5极限拉伸载荷不合格件数等于零关9链长精度不合格件数之和≤4。两项不合格件数之和≥2键10链节松动扭矩灵活性主要指铰链的灵活性,另外抽检10指个滚子,死滚子数≤3见表1零件缺损不合格件数≤2标 灵活性见表 1不合格件数≤2色泽不均匀,标记不清晰,轻微外观见表1氧化皮或瘫斑等≤5处标记全检是否符合合同或有关规定包内包装2~3箱有无可靠的防锈防潮措施装外包装全检不合格率≤5%木箱质量符合合同要求或ZB A82001标准表3备注检验项目检验件数判定标准节距精度1010 内节内宽般滚子外径10不合格件数≤6每项不合格件数≤3指10销轴直径标铆头质量10滚子整齐度10销轴10零件硬度套简10不合格件数≤4每项不合格件数≤3滚子10链板10 扭曲(参考)3每件≤5°/m用每件≥5 m 的整链目测或仪器检测注:周期检验一般为 5 批或三个月进行一次,与逐批检验同时进行。4.3抽样方法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样品5 检验5.1检验分类检验可分为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5.2 检验项目2 SN/T 0236--935.2. 1 逐批检验项目关键指标、外观和包装等,见表 2。5.2.2周期检验项目内容见表 3。5.3检验方法按 JB/JQ18006的有关规定进行。6检验结果的判定.6. 1样本检验结果依据检验形式而定,采用,逐批检验的依据表 2 的规定判定检验批是否合格;采用周期检验的依据表 3的规定判定检验批是否合格。6.2. 逐批检验判定6. 2. 1 关键指标项目中任意一项达不到标准,则判定整批不合格。6.2.2包装不符合要求,则判定整批不合格。6.2.3外观项目未达到标准时,允许再次抽样检验外观。检验合格,判定整批合格;检验不合格,判定整批不合格。6.3周期检验时,任意一项未达到标准,允许再次抽样检验相关项目,检验合格判定整批合格,检验不合格,判定整批不合格。下次遂批检验时,须再进行周期检验。7 不合格的处置7.1凡判为合格的检验批,其样本中的不合格品应用合格品予以调换或修正为合格品。7.2外观、包装、零件缺损、灵活性及铆头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不合格批,经工厂整理后允许重新报验一次,其他指标达不到标准的不合格批,不允许重新报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庆先、沈宝兴、戴雪伟。 16-962L/NS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印刷厂印刷1994年10月第一版1994年10月第一次印刷书号:1550662-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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