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_T 0823-2020牙科学 氟化物防龋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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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_11.060.10C 33YY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T0823—2020代替YY/T 0823—2011牙科学氟化物防龋材料Fluoride compounds used for dental carious prevention(ISO17730:2014,Dentistry—Fluoridevarnishes,NEQ)2020-02-26发布2021-03-01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YY/T0823—202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YY/T0823—2011(牙科氟化物防额材料》,与YY/T0823—2011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总氟含量的技术要求;增加了总氟含量的检测方法内容,增加了可带出氟含量的适用产品类型:删除了6,2.2.2的内容;更改微生物限度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对其他内容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全文条款号进行了需整,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SO17730:2014(牙科学氟漆》编制,与ISO17730:2014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疗器械检验中心、北京天一恒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股云、林红、张微、王水福。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Y/T 0823—2011, YY/T 0823—2020引言本标准不包含氟化物防材料之外的其他含氟材料(如树脂、窝沟封闭剂)的性能要求及检测方法, YY/T 0823—2020牙科学氟化物防材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牙科学氟化物防朗材料的性能要求及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氟化物为有效成分,用于预防售的牙科材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YY0623—2008牙科材科可落出氟的测定方法ISO11609;2010牙科学牙膏设备试验方法及包装(Dentistry-Dentifrices-Requirements,testmethods and marking)ISO 17730;2014牙科学氰漆(Fluoride varnishes)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文适用于本文件。3.1可溶出氟soluble fluoride水溶型氟化物防阔材料在水中可溶出的氟。3.2氟漆fluoride varnish坏或减少牙本质过敏。注:多考ISO 17730;2014(E)。3.3总氟total fluoride氟化物防蜗材料树脂型产品中氟的质量分数。注,参考ISO17730,2014(E),4分类按剂型分为水溶型和树脂型:水溶型产品(如凝胶、液剂、泡沫、期剂),直接涂于牙面或借助牙托和牙面接触,用后可用水激洗干净,-树脂型产品(如氟漆),涂抹在牙齿表面上,用后在牙面形成薄膜。1 YY/T0823—20205要求5.1 pH按7.2试验,试样的pH应在3~10.5范围内,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和说明。5.2可溶出氟含量(适用于水溶型产品)按7.3试验,试样可溶出氟含量的偏差值应不大于制造商规定值的士10%。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5.3总氟含量(适用于树脂型产品)按照7.4规定方法或其他等效方法测试,总氟含量与包装标称值的偏差不应超过包装标称值的±20%。5.4重金属总含量(以Pb计)按照7.5的方法进行试验,样品的重金属总含量(以Pb计)应小于20mg/kg。5.5碑含量按照7.6的方法进行试验,样品的碑含量应小于5mg/kg。5.6微生物限度(适用于水溶型产品)5.6.1需氧菌总数:不大于10°CFU/g或不大于10°CFU/mL,5.6.2毒菌与醛母菌总数:不大于10CFU/g或不大于10CFU/mL。5.6.3钢绿假单胆菌:不得检出,5.6.4金黄色葡葡球菌:不得检出,5.6.55大肠埃希菌:不得检出,注:10CFU表示可接受的最大雷数为2010°CFU:表示可接受的最大国数为2006取样被试样品应取自同一批号的零售包装或多个包装的材料,且数量能满足规定的测试和必要的重复试验。7试险方法7.1总则所有试验除特殊说明外,均应在温度(23士2)℃、湿度(50士5)%的条件下进行。若为冷账保存的材科,应至少提前4h放到试验环境中,试验所用水及去子水均应符合GB/T6682一2008二级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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