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 6504-2000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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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E 09SY备案号:8126-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6504-2000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规定The safety provisions for hydrogen sulfide environmentin shallow water petroleum operations2000-12 -12 发布2001-06-01 实施发布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SY 6504--2000次目前言1范围引用标准2-3培训与持证4防护装备配置5选材与通风6应急计划与演习-般措施钻井8++..9其他作业[I SY 6504—2000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的。硫化氢(H2S)是一种无色、剧毒、弱酸性、具臭鸡蛋气味、比空气略重的气体。它的存在,对浅海石油作业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及石油设施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为了预防这种危害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技术监督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卢世红 吕明春 任清河 曹德国 魏忠华 曹志新IV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 6504--2000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规定The safety provisions for hydrogen sulfide environmentin shallow water petroleum operation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浅海石油勘探、开发作业中,对硫化氢防护的基本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浅海石油作业。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的可能性。SY5087—93含硫油气田安全钻井作法SY6044—94浅海石油作业人员应急撤离条件SY6277一1997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定SY6307-1997浅海钻井安全规程SY6321—1997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海洋石油作业者安全应急计划编制要求》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1992年5月26日颁发1992年10月1日实施3培训与持证3.1培训3.1.1培训机构应有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防硫化氢技术”资质。3.1.2对“防硫化氢技术”的培训应符合SY6277一1997中4.2,4.3,4.4的规定。3.1.3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应由培训机构颁发“防硫化氢技术合格证”。3.2持证3.2.1在探井作业时:a)钻井人员岗位应符合SY6307—1997中3.2.2和3.2.3的规定;b)并下作业人员岗位应符合SY6321—1997中3.2.2的规定。3.2.2在含硫化氢的浅海石油设施上从事石油作业的所有人员应持“防硫化氢技术合格证”。4防护装备配置4.1硫化氢探测、报警系统配置4.1.1硫化氢固定探头配置4.1.1.1钻井设施a)喇叭口附近;b)振动筛附近;c)泥浆池顶部及泥浆舱内泥浆池顶部。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12-12批准2001-06-01实施1- SY 650420004.1.1.2井下作业设施全安中a)井口区甲板上;b)钻台上;9.97c)污液舱内污液池顶部。anoitgs4.1.1.3含硫化氢的采油设施a)井口区;b)油气处理区;c)原油储舱(罐)区。4.1.2报警系统在配有硫化氢固定探头的石油设施上都应安装硫化氢报警装置,且能向全设施报警。当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达0~10mg/m3时,该系统即能以声光报警方式工作。4.1.3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器配置4.1.3.1移动式钻井、井下作业、采油设施上应配备0~20mg/m和0~100mg/m²量程的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器各1套。4.1.3.2在含有硫化氢油气井上进行石油作业的固定式石油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a)钻井设施、井下作业设施、有人值守的采油设施、测井装置、油气终端均应配备0~20mg/m²和0~100mg/m²量程的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器各1套;b)到无人值守平台上的工作人员每人应携带1套0~20mg/m²量程的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器。4.1.4性能、检验4.1.4.1固定式和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器的性能应符合SY6277-1997中5.1.4的要求。4.1.4.2在配有硫化氢固定探头和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器的石油设施上应半年自检一次,年度检验应由发证检验机构进行。4.2人员防护器具的配置4.2.1石油设施4.2.1.1在探井作业中,浅海石油设施上应按以下要求配备防毒器具:满a)钻井平台配备20套:b)井下作业平台配备20套。4.2.1.2在含硫化氢的浅海石油设施上,应按在岗工作人员数配备呼吸保护器,并配置防毒器具。4.2.2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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