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_T 94-2017硫酸铜(冶炼副产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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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7. 150, 30YSH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 94—2017代替YS/T 942007硫酸铜(冶炼副产品)Copper sulfate(byproduct of metallurgy)2017-07-07 发布2018-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YS/T 94—2017前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YS/T94—2007《硫酸铜(冶炼副产品)》。本标准与YS/T94—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铜冶炼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结晶硫酸铜;适用范围增加了工业催化剂及工业选矿等行业。并明确不适用于饲料、医药、食品添加剂和农用等行业;增加了硫酸铜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根据用途,保留三个品级,化学成分做了相应调整;二级品主成分硫酸铜含量由96%调整为 93%,明确了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对取样、制样方法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先英、刘世和、吴晓沛、魏志华、蒲彦雄、张树峰、赵永善、陈兴纲、张鹏洲、杨兴文、杨文明、许卫、李俊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YS/T 94—1996, YS/T 94—2007. YS/T 94—2017硫酸铜(冶炼副产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硫酸铜(冶炼副产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铜冶炼生产过程中副产出的结晶硫酸铜,产品主要用于电镀铜、电镀黄铜、化学镀铜、工业催化剂和工业选矿等行业,不允许用于饲料、医药、食品添加剂和农用等行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虚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目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HG/T 3592电镀用硫酸钢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分子式:CuSO·5H,O。相对分子质量:249.68(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4要求4.1分类硫酸铜(冶炼副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优级品、一级品和二级品,4. 2化学成分硫酸铜(冶炼副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规定。表1硫酸铜(冶炼副产品)化学成分%指项标目优级品一级品二级品硫酸铜(以CuSO,·5H;O计)(不小于)98. 096. 093. 0砷(As)(不大于)0. 050. 05组(Pb)(不大于)0. 01铁(Fe)(不大于)0. 02钻(Co)(不大于)0. 01一镍(Ni)(不大于)0. 01一锋(Zn)(不大于)0. 01舒(Ca)(不大于)0. 1 1 YS/T 94—2017表1(续)项指标优级品一级品二级品氯化物(以C计)(不大于)0. 01 一水不游物(不大于)0. 1 0. 20. 24.3pH值优级品pH值[5%(m/V),20C]为3.5~4.5,4.4外观质量产品为松散、色泽均勾的蓝色品体或粉末,无其他可见外来杂物,允许含有少量白色脱水结品。5检验方法5.1化学成分产品的化学成分分析按HG/T3592规定的方法进行。5.2pH值产品的pH值按HG/T3592规定的方法进行,5.3外观质量产晶的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检查法进行检验。6检验规则6.1检查和验收6.1.1产品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6.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相符,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若需仲裁,伸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6.2·组批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产品应由同一生产周期产出的外观一致、化学成分相近的产品组成,批重不大于60t6.3取样、制样按GB/T6678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自包装袋的上方斜插人至料层深度的3/4处采样。将采得的样品(自然结晶产品需碾碎)充分混勾,用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500g,分成两份,立即分装于干燥、密封容器中,贴上标签,按要求进行标识。一份用于实验室分析样,另一份保存三个月备查。6.4检测结果的判定6.4.1按GB/T817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6.4.2化学成分、pH值及外观质量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不符合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包装、标志、运输、存和质量证明书7. 1包装、标志7. 1. 1产品采用塑料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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