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_T 1333-2010背提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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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59.140.35分类号:Y48商备案号:31044-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 1333—2010代替QB/T 1333—2004背提包Handbag and knapsack2011-04-01实施2010-12-29 发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QB/T 1333—2010《背提包》第1号修改单4.4条“标识”改用新条文:4.4标识材质标注应符合以下规定:按3.1分类规定,单一产品使用的某类面层材料超过产品使用面层材料总面积的20%,应标注;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头层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允许标注“真皮”;层皮革材质应明确标注“剖层”字样;使用多种成分复合制成的材料,其中皮革基体厚度不大于总厚度的60%,不能标注“皮革”。皮革基体厚度不大于总厚度的60%,表面只经过涂饰处理或移膜处理(含移膜后再涂饰),材质可标注为“超厚涂饰革”或“超厚移膜革”。 QB/T 1333-- 2010前言本标准是对QB/T1333一2004《背提包》的修订。本标准与QB/T1333-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范围”;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引用标准;取消了“术语和定义”;调整了“按品种分类”,并增加相应要求;增加了“原料和配件”、“有害物质限量”、“规格及允许偏差”、“标识”要求;将“外观质量”中“面料要求”调整为“面料、里料要求”;调整了“规定负重”要求,将“负重”试验方法调整为“振荡冲击试验”;-提高了“拉链耐用度”要求;一细化了“摩擦色牢度”试验方法;-增加了“金属配件耐腐蚀性”要求;增加了“锁”的试验要求;一增加了“特殊型式检验”;修改了“合格判定”;增加了“运输和贮存”。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胜利来皮具有限公司、广州鲨鱼皮具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立胜、邹立蒙、莫飞英、钟锡豪。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行业标准QB/T1333一2004《背提包》‘。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T 1333—1991;QB/TQB/T 1333 -2004; QB/T 1333-2010背提包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背提包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日常生活用的背提包。具有特殊用途的背提包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912.1-1998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3920-1997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17592一2006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19340-2003鞋和箱包用胶粘剂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T19942-2005,ISO/TSGB/T19942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17234:2003,MOD)GB20400 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GB 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材料有害物质限量QB/T1586.1箱包五金配件箱锁QB/T2002.1皮革五金配件电镀层技术条件QB/T 2002.2皮革五金配件表面喷涂层技术条件QB/T2537·皮革‧色牢度试验‧往复式摩擦色牢度QB/T2922箱包 扌振荡冲击试验方法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中型盐雾试验(NSS)法QB/T 3826-- 1999 3 产品分类3.1按品种(面层材料)分类a)皮革背提包;b)人造革、合成革背提包;c)再生革背提包;d)织物面料背提包;e)使用多种材料为面料的背提包;f)其他材料背提包。3.2按型式(结构)分类a)带有各种背带的背包;b)带有各种提把的提包;c)带有各种背带、提把的背提两用包。 QB/T 1333-20104 要求4.1原料和配件按有关产品标准选用。4.1.1.有害物质限量皮革、再生革类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GB20400和表1的规定,聚氯乙烯人造革类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21550一2008的规定,织物类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箱包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皮革、再生革、织物类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表11限量值项目1≤30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mg/kg)≤300游离甲醛/(mg/kg)注:被禁芳香胺名称见GB20400附录A。如果4-氨基联苯和(或)2-萘胺的含量超过30mg/kg,且没有其他的证据,以现有的科学知识,尚不能断定使用了禁用偶氮染料。表2·箱包用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1项指标目≤5.0苯/(g/kg)iM200甲苯+二甲苯/(g/kg)≤游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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