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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11T382-2017
7. 4.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监理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应参加监理例会。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分包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检测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参加监理例会。
监理例会后, 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由建设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会签后发放。
7. 4. 3 监理例会的内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项目监理机构通报上次例会议决事项完成情况, 以及发现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问题,并对所通报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
2 施工单位汇报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3 建设单位通报需要解决处理的问题, 并提出要求。
4 确定本次例会议决事项。
5 其它有关事项。
7. 4. 4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召开专题会议, 协调解决工程中出现的质量、 安全生产管理、 工程变更、 进度和造价以及其他需要召开专题会议解决的问题。
第15章 建设工程工地会议
建设工程工地会议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交底会议、监理例会和专题会议。
15.1 第一次工地会议
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各自人员及分工、开工准备、监理例会的要求等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调的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应介绍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包括: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要时,可要请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人员参加。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代表应会签。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建设单位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研究确定工程各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监理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监理例会的周期、时间、地点及主要议题。
其他有关事项。
15.2 监理交底会议
监理交底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中心内容是贯彻监理规划。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包括: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监理交底会议的主要内容:
(1)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及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2)阐明有关合同约定的各参建单位责任、权利和义务。
(3)介绍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
(4)提出有关监理文件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5)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出。
通常情况下监理交底会议可与首次监理例会合并召开。
15.3 监理例会
监理例会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工程各参建单位交流信息、组织协调、处理工程建设实际问题的重要手段。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包括: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人员参加。
监理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确定。监理例会一般应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纪要有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出。
监理例会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检查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检查分析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
每次例会,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将对上次监理例会以来的工作进行评价,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答复各参建单位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针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与会人员应进行充分协商并提出改进措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需要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15.4 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参加的,为解决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工程专项问题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
工程各参建单位均可向项目监理机构书面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意向。意向内容包括:主要议题、参会单位人员及召开时间。经总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召开专题会议的书面通知,要求参会各单位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专题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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