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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220. 10X 66SB备案号:37209-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 10756—2012泡菜PAO CAI2012-11-01 实施2012-08-01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SB/T 10756--2012自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34 要求25试验方法3检验规则6Y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1
SB/T 10756--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8)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吉香居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志刚、伍学明、陈功、丁文军、王艳丽、颜正财。
SB/T 10756-2012泡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泡菜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符合3.1中规定的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20 味精卫生标准GB 2721食用盐卫生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5009.54.酱腌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泡菜PAO CAI以新鲜蔬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食用盐或食用盐水渍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蔬菜制品。3.2中式泡菜(简称泡菜)Pao cai以新鲜蔬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食用盐或食用盐水泡渍发酵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蔬菜制品。3.3韩式泡菜‧Korean pickle以新鲜蔬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红辣椒粉、大蒜、虾酱等选择性辅料调味,经食用盐或食用盐水处理、低温腌渍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蔬菜制品。1
SB/T 10756—20123. 4日式泡菜 Japanese pickle以新鲜蔬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食用盐或酱油或醋等渍制加工而成的蔬菜制品。4 要求4..1原辅料4. 1.1新鲜蔬菜等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要求。4.1.2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 的规定。4. 1.3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4.1.4味精应符合GB2720的规定。4.1.5,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1.6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规定,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1.7其他原辅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 2感宫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指标色泽具有泡菜应有的色泽,有光泽香气具有泡菜应有的香气,无不良气味滋味具有泡菜应有的滋味,无异味体态具有泡菜应有的形态、质地,无可见杂质4.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2
SB/T 10756--2012表 2 理化指标标指项目韩式泡菜日式泡菜中式泡菜V 50固形物/(g/100 g)Λ15.04.05.0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1.5总酸(以乳酸计)/(g/100 g)4.4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检验在自然光线条件下,观察容器密封情况、外观,并将内容物倒人洁净的白色瓷盘中,用肉眼观察其色泽、体态,嗅其气味,尝其滋味,其结果应符合 4.2的规定。5.2理化指标检验5.2.1固形物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 2.22食盐按GB/T5009.5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总酸按GB/T 5009.54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净含量检验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执行。6检验规则6.1 总则产品由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检验,合格产品方可出厂。3
SB/T 10756--20126.2检验类别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的食盐、固形物、总酸,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项目。6.2.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和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项目。型式检验每半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停产超过6个月,恢复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产地变化或改变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出厂检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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