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0894—2000出口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毛发护理器具安全要求检验规程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s ofhousehold and similar appliances for hair care for export2000-11-01实施2000-06- 22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发 布
SN/T 0894--200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及SN/T 0002一1993《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编写。本标准根据GB 2099.1一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GB 4706.1199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5-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QB/T1876—1993《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毛发护理器具》等标准内容对ZBY63002一1988《出口电吹风安全检验规程》进行修订。本标准对ZB Y63002一1988《出口电吹风安全检验规程》中一些检验内容和方法进行了增添和调整,并对出口电吹风安全要求检验,抽样及判定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以满足出口检验的需要。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ZBY63002一1988。本标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起草人:王浩汝。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毛发护理器具SN/T 0894—2000安全要求检验规程代替 ZB Y63 002—1988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afety requirements ofhousehold and similar appliances for hair care for export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家用及类似用途毛发护理器具安全要求的检验,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手持式,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AC及额定输入功率2kW以下,带电热元件的电吹风和以电吹风为主体非带电性工作头的组合式美发器及电热卷发器(以下简称电吹风)。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的可能性。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4706.1一199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15一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QB/T1876—1993家用及类似用途的毛发护理器具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检验批 inspection lot为实施抽样检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批,简称批。3.2连续批continuity lot连续批是指同一生产企业提交的同一规格、型号的连续检验批。4 抽样4.1抽样条件4.1.1报验企业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提交检验批产品的厂检合格报告。4.1.2提交检验的产品,应是已包装入库的产品。4.2抽样方案4.2.1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样品按QB/T1876—1993中6.2.3规定抽取。4.2.2交收检验4.2.2.1逐台检验按 GB/T 2828 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查水平 I。4.2.2.2抽查检验样品数按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2000-06~22批准2000-11-01实施1
SN/T 0894 --- 2000台表 1'抽查检验报验数量样品数31500及以下1500以上54.2.3合格质量水平列入本标准的检验项目均为安全要求,不规定合格质量水平,不允许不合格品存在。5 检验5.1.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分为逐台检验和抽查检验。5.2检验项目和方法5.2.1型式检验5.2.1.1 正常情况下,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如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a)首批出口或间歇半年再生产;b)主要结构材料,工艺技术有重大变更;c)质量不稳定,交收检验时发现情况异常。5.2.1.2电吹风型式检验项目及方法按QB/T1867-1993中5.6.2.1和 6.2.2进行。5.2.2交收检验5.2.2.1逐台检验项目,不合格内容,检验方法按表 2。表 2 逐台检验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不合格内容a)无制造商或代理商名,商标;b)无产品名称,型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SY 0521-2008原油析蜡点测定 显微观测法.pdf
- SN 1235-2003入出境集装箱卫生检疫查验规程.pdf
- SN_T 3001-2011精炼汽油中含氧化合物、苯、甲苯、C8-C12芳烃和总芳烃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pdf
- SY_T 6811-2016岩心油水饱和度蒸馏仪校准方法.pdf
- SN_T 4656.2-2016进出口纺织品生物安全检验方法 第2部分:大肠埃希氏菌.pdf
- SY_T 5940-2019储层参数的测井计算方法.pdf
- SL 262-2000中国水闸名称代码.pdf
- SJ 10443-1993零角式交通测速雷达通用技术条件.pdf
- WST 303-2009卫生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pdf
- SN_T 4651.6-2017检验检疫IT服务管理规范 第6部分:发布管理.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