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935.3-2007出口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包装检验规程 第3部分:使用鉴定.pdf

SNT 1935.3-2007出口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包装检验规程 第3部分:使用鉴定.pdf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935.3—2007出口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包装检验规程第3部分:使用鉴定Rules for inspection of portable tanks for export dangerous goods-Part 3 : Use appraisal2007-08-06 发布2008-03-01实施0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较毒,造的真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数码防伪 SN/T 1935.3—2007前 言SN/T1935《出口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包装检验规程》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性能检验;第3部分:使用鉴定。本部分为SN/T1935的第3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4修订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上述规章完全一致,在文本格式上按GB/T1.1一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尚为、赵好力宝、向雪洁、高建、田家荫。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T SN/T 1935.3—2007出口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包装检验规程第3部分:使用鉴定范围1SN/T1935的本部分规定了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检验使用鉴定的要求、抽样、鉴定和鉴定规则。本部分适用于装运第3类至第9类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193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部分。SN/T1935.1出口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包装检验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SN/T1935.2出口危险货物罐式集装箱包装检验安全规程第2部分:性能检验ISO1496-3:1995系列1集装箱-—技术要求与试验——第3部分:液体、气体及加压干散货用罐式集装箱ISO4126-1:1996过压保护安全设备第-1-部分安全阀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4-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SN/T1935.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双适用于,SN/T1935的本部分。3. 1鉴定批use appraisal Iot以相同原材料、相同结构和相同工艺生产的罐式集装箱件为一鉴定批。4 要求4.1般要求4.1.1罐式集装箱的外观要求:a)罐式集装箱上铸印、印刷或粘帖的标记、标志和危险货物彩色标签应准确清晰,符合SN/T1935.1有关规定要求。b)罐式集装箱外表应清洁,不允许有残留物、污染或渗漏。使用单位选用的罐式集装箱应与内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其性能应符合SN/T1935.2的规定。4. 1.2在下列情况时应提供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危险品分类、定级和危险特性检验报告:a)首次运输或生产的;b)首次出口的;c)国家质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4.1.3用于装运闪点为60℃或低于60℃的液体,或用于装运易发生粉尘爆炸的粉末时,应采取相应的 SN/T 1935.3-—2007防静电措施。4.1.4一般液体危险货物灌装至罐式集装箱总容积的98%以下,膨胀系数较大的液体货物,应根据其膨胀系数确定容器的预留容积。固体危险货物盛装至罐式集装箱容积的.95%以下,剩余空间按规定填充或者衬垫。.4.1.5采用液体或性气体保护危险货物时,该液体或惰性气体应能有效保证危险货物的安全。4.-1.6危险货物和与之相接触的罐式集装箱不得发生任何影响容器强度及发生危险的化学反应。4.1.7罐式集装箱的封闭器应紧密配合,并配以适当的密封圈,保证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无泄漏。4.2设计和制造要求4.2.1罐式集装箱罐壳、配件和管道,应该用具有下列性质的材料制造:a)基本上不受待运物质侵蚀;b)被化学作用适当地钝化或中和;或c)有抗腐蚀材料直接粘在罐壳上,或者用与此相当的方法粘上衬里。4.2.2垫圈应该用不受待运物质腐蚀的材料制造。4.2.3罐壳有衬里时,衬里材料应基本上不受待运物质腐蚀。材料应是均匀的、无孔无洞的、有足够的弹性、具有与罐壳相容的热膨胀特性。每个罐壳、罐壳配件和管道的衬里应是连续的,并且要延伸到每个凸缘的周围表面。如外部配件焊接在罐体上,衬里要连续遍及该配件和外部凸缘的周围表面。4.2.4衬里的接头和接缝处应采取熔融或其他同等有效的方式将材料接合在一起。4.2.5应避免不同金属互相接触形成电池作用而造成金属的腐蚀。4.2.6罐式集装箱及其任何装置、垫圈和附件的材料,不得对罐体内装物产生不利的影响。4.2.7罐式集装箱应设计并有支承以便在运输期间提供牢固

文档评论(0)

consult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consult

认证主体山东持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P属地山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70100MA3QHFRK5E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