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_T 1835-2013国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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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835--2013代替 SN/T1835—2006国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规程Codes of emergent management for food poisoning at frontier port2013-03-01发布2013-09-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1835—20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SN/T1835—2006《出入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规程》。本标准与 SN/T1835一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标题及文中关于“出人境”的表述改为“国境”;在“准备”一章中增加了“组织管理”一条;-在“程序”一章中,增加了“应急响应”“病人的救治处理”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三条,并对其他几条的具体表述进行了修改;增加了“致病因素分类表”见附录D。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祁军、李旭、刘国武、谢灿、刘振宇、王馨、魏永新、王蕾、郭秀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 1835-2006。 SN/T 1835—2013国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机构对国境口岸范围内食物中毒的调查与应急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789(所有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5009(所有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理化部分GB14938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出人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食物中毒food poisoning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4准备4. 1 组织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直属检验检疫局应成立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实施管理工作;组织本辖区技术力量,开展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报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协调口岸相关部门协助开展应急处理。直属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组成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接受上级领导及技术指导,负责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4.2 人员经过直属局指定的培训部门进行食物中毒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检验检疫人员2名以上。4.3 文书《口岸食物中毒报告登记表》见附录A、《口岸食物中毒个案调查登记表》见附录B、《口岸食物中毒调查报告表》见附录C、现场监督笔录、调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采样单、送样单、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1 SN/T 1835—20134.4采样工具4.4.1供采集食品的灭菌刀、剪、镊、吸管及盛放食品的无菌容器、塑料袋。4.4.2供涂抹用的灭菌生理盐水、棉拭子、无菌试管。4.4.3供采便用的采便管、培养基。4.4.4供采集吐泻物的无菌平皿、采样棉球。4.4.5供采血用的一次性注射器、抗凝试管、75%的酒精、止血带、无菌棉签。4.4.6酒精灯、记号笔、标签等。4.5防护用品防护服、帽、口罩、手套等。4.6快速检测用品pH试纸、有机磷农药试纸、亚硝酸盐检测试剂,霍乱、O157等快速检测试剂。4.7取证工具准备录音机、照相机、摄像机等。4.8 交通工具调查处理用车辆。4.9其他用品温度计、计算器、相关急救药品、消毒药品、诚剂、器材5 程序5.1应急响应检验检疫机构接到国境口岸范围内发生食物中游或者巍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后,对食物中毒发病情况的报告进行详细登记,通知报告人或相关责任单位保护现场留存病人粪便和呕吐物。5.2及时上报口岸检验检疫人员发现或接到口岸食物中毒事故报告时,按照《出人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时上报。5.3 病人的救治处理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应首先采取积极措施救治病人,同时保全中毒线索;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量在用药前采集病人血液、尿液、吐泻物标本,以备送检。相关致病因素信息可参考《致病因素分类表》,参见附录 D。5.4现场流行病学调查5.4.1概述到达现场后,应首先了解事态基本情况,根据要调查的内容进行必要的人员分组和分工,各方面调2 SN/T 1835--2013查应尽可能同时进行。5.4.2场所调查场所包括食物中毒发生地、患者治疗所在地、中毒食品流人地和其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有关的地点。5.4.3病人调查对接报的情况进行核实,进一步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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