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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法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2、联营 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3、宣告失踪 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民事法律制度。
4、时效 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 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二、填空:
1、形式上的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实质上的民法是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得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行自愿(公平)、等值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5、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6、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的活动。
7、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8、《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9、民法上的期限,依期限的确定根据,可将其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约定期限)。
三、选择题:
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二年)。
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不动产)。
4、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遂将张就起,其要求付钱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
5、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6、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7、法律规定(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4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8、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
四、问答题:
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答:⑴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⑵意思表示真实;⑶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⑷符合法定形式。
2、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答:⑴民事权利能力仅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这种资格是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实际参加民事法律关系都普遍享有的。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它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或取得;⑵民事权利能力示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而民事权利合民事义务则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相互对应,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概念。⑶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法定资格,它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而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
作业2参考答案
一、试述公平自愿原则:论述参见课文第18-19页第二章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平原则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商业道德规范,也是从事公正交易和公平竟争的准则。如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该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做到公平合理,特别是在缺乏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审判人员更应该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平和正义的观念处理民事纠纷,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并给予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一定的意志自由,当事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决定是否参加或不参加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决定是否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然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从事某种活动,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我国民法在确立自愿原则的同时,也要求对民事活动当事人的意志自由进行必要的干预,以达到微观搞活与宏观控制的协调一致,避免和克服市场的消极作用,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3、《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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