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必考知识点 .pdf

  1. 1、本文档共2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 / 1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知识点 知识点一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 其常委会;“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 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 7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等级 1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 章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不能确定如 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 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 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 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 ;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 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 ;应当提请 全国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时;由国务院裁决.. 知识点二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代理行为的设立 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 2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 3委托代理的产生:授权委托书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2 / 11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注: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 时解除合同;但除不可 归责于该当事人外;应赔偿损失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1、2、5三种情况..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注意:被代理人死亡和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委托代理不一定终止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转托代理复代理责任 1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 2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情况下 ;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 利益时;由被代理人承 担.. 2、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情形:自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2无权代理责任 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 表示的;视为同意 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 3、表见代理 1构成:1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2本人存在过失; 3相对人为善意 2法律后果:产生有权代理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4、不当或违法代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 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 害;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 连带责任.. 4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 ; 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 3 / 11 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知识点三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包括所有 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方式:出让;划拨..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 1流转:采书面形式;申请变更登记;“房随地走”.. 2续期:宅基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办理.. 3消灭:出让人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3、地役权 1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一般为有偿取得 2采书面形式订立 3地役权的产生不需要登记 4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知识点四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和知识产权 债的发生根据:合同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 管理.. 专利权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专注于职业教育考试,学历提升。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32132030000054
认证主体社旗县清显文具店
IP属地河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11327MA45REK87Q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