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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之棉》考述
《三戒》是柳宗元在任永宁时写的。《临江之猫》就是其中之一。文中写了一只惯受主人宠爱的小鹿常与家犬嬉戏, 以犬为同类, 后一出家门, 立即被外面的狗吃掉的故事, 其意在讽刺那些“不知推己之本, 而乘物以逞, 或依势以干非其类, 出技以怒强, 窃时以肆暴, 然卒殆于祸”者 (《三戒序》) , 寓意深刻, “千余年来, 殆为唐文敷散最广之作” (章士钊《柳文指要》卷十九, 文汇出版社2000年版) 。为其释音、释意者为数不少, 但其中偶有乖舛疏谬者, 笔者试辨析之并兼谈其史料价值。
临江所在, 宋代注家如《增广注释音辨柳先生集》、《五百家注柳先生集》等于此均无注, 其原因大概是临江所在非常明晰, 无需注解。至此以后, 政区变迁剧烈, 后人已不知唐时临江所在, 故往往以后世地名注此, 代表性的观点为“临江”即江西省清江县 (如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编写的《柳宗元诗文选注》,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贝远辰选注《柳宗元诗文选》,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柳宗元诗文编注组《柳宗元诗文选注》, 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唐宋八大家文钞·柳州文钞》, 三秦出版社1998年版;高文、屈光选注《柳宗元集》,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尚永亮注评《柳宗元诗文选评》,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吴文治注评《柳宗元诗文选评》, 三秦出版社2004年版;尚永亮、洪迎华编选《柳宗元集》, 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等) 。据《元和郡县图志》、《旧唐书·地理志》、《新唐书·地理志》记载, 唐时称临江者有二:一为忠州临江县, 隋大业初属巴东郡, 义宁二年 (618) 为临州治, 唐贞观八年 (634) 改为忠州治, 终唐一代未曾废置;二为临江郡, 本隋代水平郡的武林县改置, 贞观三年 (629) 置州, 天宝元年 (742) 改为临江郡, 始有“临江”之名, 乾元元年 (758) , 又改为龚州。柳宗元被贬永州在永贞元年 (805) , 其时临江郡已改治近五十年, 则《临江之麋》中的“临江”即是指忠州临江县而言, 大致今重庆忠县一带。唐时忠州产鹿, 白居易《初到忠州赠李六》诗中说“吏人生梗都如鹿”, 以鹿作比, 可见忠州产鹿, 唐时即为时人所知。宋代忠州驯鹿仍不少, 《方舆胜览》咸淳府 (即唐时忠州, 南宋咸淳元年 (1265) 改, 临江县仍为府治, 迁今忠县东二十里黄华城) 下土产条即有驯鹿一项, 故柳宗元取“临江”所产麋鹿来设喻。此“临江”为忠州临江当无可疑。
《临江之麋》虽是虚构的寓言故事, 但任何文学作品的创作都不可能脱离其生活环境, 作品中所牵涉的人、事、物恰恰从虚构的侧面反映了历史的真实, 这篇小文中就蕴涵着丰富的史料价值, 试浅析之。从春秋战国时起, 古人对麋鹿的记述就不绝于书, 《孟子》中写到, “孟子见梁惠王, 王立于沼上, 顾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可见至迟在春秋时皇家的苑囿中已经有了驯养的麋鹿。但麋鹿如何驯养, 史无明文, 而《临江之麋》就恰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材料。其先是临江人“畋得麋麑”, 麋麑即是小鹿, 下文又称“麋鹿稍大”, 推测起来, 他所田猎的应是一头幼兽。麋鹿虽然较温顺, 但野性未除, 对人仍有攻击性, 因此临江人将幼崽带回家以后“畜之”, 目的就在于驯服。临江人“日抱”之, 且使其“就犬”, “习示之, 使勿动, 稍使与之戏”。日久天长, 麋鹿已“忘己之麋也”, 全然驯化, 失去野性了。可以想象, 古代各种家畜在驯化的初期, 很可能就如“临江之麋”, 先猎取其初生仔兽, 采用人工哺乳的方法, 俟其成长, 这样容易使其驯服。这种取仔兽驯化野生动物的方法还可以从其他史料中得到验证。
《滇南杂志》记载:“临安山中产鹿, 清明前后生子, 其子必俟雨后方能走, 若无雨, 终不能行也。土人觅得归家, 以羊乳之, 长大便随羊行走, 野性稍驯, 可为园林点缀, 名羊乳鹿。”
《岭外代答》卷九禽兽门介绍:“淳熙乙未 (1175) 二月, 有野妇把一白麛鬻于市。太守郑以钱七百得之, 日取牛乳饲之, 长大乃雌尔, 然驯狎可爱。郑求得张曲江进白鹿故事, 作垒金羁络掩尾之饰, 将以进呈而不遂。然钦之白鹿, 自昔有之, 不足异也。” (以上两例为谢成侠《中国养牛羊史 (附养鹿简史) 》检得, 中国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
史籍中此类关于动物驯化的事例不多, 柳宗元的《临江之麋》虽为文学作品, 但恰恰给我们提供了目前所知较早的取仔兽驯化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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