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研专稿]促进民营企业平等准入的思考和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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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平等准入包括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进入市场,也包括进入市场后平等地获取市场机会。近 期的企业调研发现,实践中还存在一些民企进入市场不平等的现象,同时企业反映市场机会获取不平等是当前更加突出的问题,对平等获取市场机会的要求更加迫切。产 生市场准入不平等的原因有多个方面,包括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要素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不到位,以及多种因素导致地方政府及公职人员对国企的偏向等。建议完善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相关和配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大力清除公共部门投资和采购中歧视民企的各种做法,为民企参与地方基础设 施投资、数字政府建设等创造条件。 关键词: 民营企业,平等准入,市场机会 平等准入是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准入制度改革,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开放力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 度,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了基础条件。平等准入既包括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进入市场,也包括进入市场后平等地获取市场机会。我们近期的企业调研发现,尽管 在制度上明确禁止民企进入的领域和做法已非常少,但实践中还存在不少民企进入市场不平等的现象,同时企业反映市场机会获取不平等是当前更加突出的问题,对平等 获取市场机会的要求更加迫切。 一、民营企业反映的不平等准入情况 (一)市场进入不平等 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规定非公有资本禁入或有股比限制的领域外,一些领域尽管已向民企开放,但存在隐性门槛,实质上进不去,还有一些负面清单之外的 领域,以其他形式禁止民企进入,特别是存在过去让进现在不让进的现象。调研中,企业反映主要有以下四类: 1.名义上准入但实际难进入。有两种情况:一是一些领域采取许可准入或核准制,名义上允许民企进入,如基础电信、电网、核电、铁路等,但一些并没有发布明确 的准入条件,一些受自然垄断、前期规划等约束,事实上民企基本不能被核准进入。二是一些领域国家虽已明确许可准入条件,但落实中还存在较大阻力,如企业反映有 线电视的网络直播业务在很多城市还未向民企完全开放。 2.一些领域指定国企经营或国企优先。调研中,一些企业特别反映了地方粮食储备仓库的问题,过去民企能经营,现在不能经营了,原因是2021年以来为保障国家粮 食储备安全,《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规定,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企业为专门储存中央储备的企业,不得委托代储或者租赁其他单位的仓储设施储 存中央储备”,一些地方将其扩大化,规定地方粮食储备仓库也必须国企运营或优先使用国有粮仓,导致民企被迫将已建成运营的粮仓库低价转给国企,退出该领域。 3.负面清单以外还存在民企禁入领域。一是一些领域采取定点生产经营制度,民企无法通过竞争进入,如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特殊类药品采取定 点生产经营,定点企业以国企为主,一些民营药企认为这也是禁入领域。二是一些领域有“民企不能为第一大股东”的隐性要求,企业反映金融领域比较突出,如申请个 人征信牌照,一般需要国企为第一大股东,本质上也属于民企禁入领域。 4.准入资质获取对民企不利。一是资质条件设置不合理,新进民企难以获得,如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一级资质的其中一项条件,是“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 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企业反映二级资质根本没有机会承接这么大的工程。二是一些政府投资或军工项目等通过提高产品资质门槛不让民企的产品进入,如企业反 映在给相关项目供货时,要求产品达到航天级别,但航天级别资质评定又很少对民企开放,造成实质性禁入。 (二)获取市场机会不平等 市场准入关系企业“出生”,是否有市场机会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相对于能否平等进入市场而言,当前企业对进入市场后,能否获取平等的市场机会更为关 注。我国不断完善公平竞争相关制度,深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但实践中仍存在诸多民企获取市场机会不平等的情况,特别是在政府直接进行市场分配的领域中,民 企认为不平等的情况趋于严重。企业反映主要有以下四类: 1.设置明显不利条款排除民企获取市场机会。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分配市场的招标中,通过设置明显不利于民企的条款,排除民企获取市场机会。主要有两种情况:一 是设置与市场项目无关的要求,如一些地方在风光电“竞争性配置指标”招标中,要求有本地火电项目、配套投资等,把一些有竞争力的新能源企业直接排除在外。二是 在一些政府物资采购、重大工程、高端产品供应中,为国企“量身打造”评分标准排除民企,如企业反映,国家和地方的物资储备都通过招标完成,民企可参与投标,但 实际执行中基本都会设置排除民企条款,如要求有历史储备业绩(过去一直是国企经营,民企无历史业绩),评标时对股东性质设置较高权重(国企高于民企),最终结 果往往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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