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乌龙泉矿学校资产管理制度.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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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泉矿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及损坏,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提高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本校范围内各部门。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资产单价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如课桌椅、家具、图书等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要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要在规定标准以上。即: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品,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要在一年以上。   3.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要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学校的固定资产从使用情况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管理上宜采用分工负责制。校舍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仪器等按使用部门和存入地点,落实到处、室、个人管理。   从使用性质来分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内容为:   教学用房:教室、实验室、电化教室、图书室、传达室等。   办公用房:办公室、会议室等。   生活用房:教职工宿舍(未参与房改的宿舍)、教师周转房、食堂、仓库、厕所等。   建筑物:围墙、道路等。   附属设施:通讯线路、输电线路、网络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学校根据教学和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内容为:物理仪器、生化仪器、电化教学设备、网络信息技术教学设备、教学标本、文体器材、医疗器材、交通运输、通讯设备等。   (三)通用设备。通用设备是指学校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内容为: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桌椅、办公家具、学生桌椅、学生用床、炊具、交通工具、服装等。   (四)陈列品、标本   指学校的各种陈列品、生物标本,如纪念物品、动植物标本等。   (五)图书。图书是指学校储藏的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的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   (六)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校园土地和勤工俭学土地。   (七)其他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六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第五条 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计价标准有原始价值、重置完全价值和残值。根据学校业务活动和固定资产管理的特点,日常会计核算中主要采用原始价值计价,在无法确定固定资产原值时,采用重置完全价值计价,由学校清理资产小组评估。   第六条 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审核后的固定资产原始凭证,连同入库单(或验收单,下同)入账。入库单应视同发票一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附件,一并作为原始凭证装订到凭证中。   按中小学校账务处理方法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加(购入、新建、调入、捐赠、自制)减少(调出、变卖、报废)等入账工作,从金额上对固定资产进行全过程监督控制,并分类登记明细账。明细账总额必须与总账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的总额相符。   第七条 调出、变卖、报废固定资产要有申报制度和审批制度,对于固定资产损坏及报废,学校组织人员鉴定和审查,报校长室审批后再计财科。由计财科做出处理意见。学校无权变卖固定资产,只有使用保管权,无处置权。   第八条 学校之间相互借用固定资产必须经校长审批,履行借用手续。管理人员应按时收回,不得丢失。社会其他单位或个人向学校租借固定资产,必须经上一级教育部门同意,并坚持有偿使用原则,签订经济合同。   第九条 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专人负责,实验员的台账必须与财务的账目相符,并建立实验仪器使用、借用、维修、损坏、报废登记本。   第十条 图书室的图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员的台账要与财务的图书账目相符。要有图书借阅和归还记录。   第十一条 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定期维护和维修,延长使用寿命。人为的损坏和丢失必须进行赔偿(全额或部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管理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到人,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室保管人员要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及本职工作特点,制订管理守则。守则中要明确验收登记制度、赔偿制度、定期清点盘存制度、偿还制度、报废清理制度、移接交制度等。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参加国有资产登记。   第十四条 学校应成立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小组。清理检查小组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册,做到账帐相符、账物相符。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经清理核查后,由清查小组填写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表一式二份,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对照实物查验无误后签字。一份交学校存档,一份由使用人保管。   第十六条 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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