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pdfVIP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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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7 (题后含答案及 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4. 分析题 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每小题1 分,共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 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秦朝作为司法官吏断案依据的成例称为( )(2010 年一法综一第18 题) A .决事比 B .封诊式 C .廷行事 D .断例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秦朝的法律形式。C 项“廷行事”是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 一。“廷行事”即判案成例,在秦朝时已把司法机关的判例作为司法实践中除律 文之外可资援引的审判依据了。所以 C 项符合题意,应选。D 项“断例”是元 朝刑事立法的主要形式,所以D 项也不符合题意,不选。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 史 2 .在刑制改革方面,汉代新增 “女徒顾山”这种刑罚。它属于( )(2018 年一综一第36 题) A .死刑 B .赎刑 C .徒刑 D .耻辱刑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新增考点 “女徒顾山”。“女徒顾山”属于赎刑的范围.即允 许被判徒刑的女犯回家,但需每月缴纳官府三百钱,由官府雇人上山砍伐木材或 从事其他劳作,以代替女犯的劳役刑。故答案为 B 。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3 . 西汉文帝刑制改革中,取代斩左趾的刑罚是( )(2017 年一综一第36 题) A .劓 B .弃市 C .城旦春 D .笞五百 正确答案:D 解析:汉文帝废肉刑的导火索是“缇萦上书”这一事件,文帝感其德孝遂于 十三年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其方案是:“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 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右趾者,弃市”。 奴隶社会以来的五刑制度由此发生变化。但又出现新问题:一是斩右趾改为弃市 扩大了死刑范围;二是以笞代替劓刑、斩左趾,结果受刑者“率多死”。“外有轻 刑之名,内实杀人”。因此景帝即位后,两次下诏减少笞数,并规定了刑具规格、 受刑部位以及施行时中途不得更人。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4 . 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 )(2016 年一综一第34 题) A .坐杀人共犯 B .坐窝藏 C .上请 D .不当坐 正确答案:D 解析: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 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父 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 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匿孙子罪行的,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由 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5 . 汉律的罪名除沿袭秦制外又增设了一些新罪名。“左官”便是其中危害 中央集权的犯罪之一。具体是指( )(2016 年一综一第35 题) A .诸侯国官吏与诸侯王结党,知其犯罪而不举奏 B .朝廷大臣交通诸侯,助其获得非法利益 C .朝廷官员舍天子而仕诸侯 D .泄露朝廷机密事宜 正确答案:C 解析:左官:朝廷官员“舍天子而仕诸侯”即为左官,其行动受到诸多限制。 知识模块:中国法制史 6 .汉朝法律规定,被告人及其亲属不服官府判决的,可申请重审。这一诉 讼程序称为( )(2015 年一综一第35 题) A .录囚 B .乞鞫 C .举劾 D .读鞫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汉朝的诉讼制度。如当事人表示不服,可以申请再审,称为 “乞鞫”。乞鞫者不限于本人,其家人也可代为。A 项皇帝和各级官吏定期或不 定期巡视监狱,对在押犯的情况进行审录,以防止冤狱和淹狱,监督监狱管理的 执行司法制度。C 项 “举劾”,官吏代表国家控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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