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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责任第五章;(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责任的概念:;第五章 环境行政法律责任;一、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概述;追究违法者行政责任的法律依据?;(一)环境行政责任主体
1、环境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
2、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二)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一)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特征
1、违法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相关的法律义务
3、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4、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观要件
5、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后果是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6、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侵害法律保护的环境行政关系的行为;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分类
1、根据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分
为:环境行政主体违法与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
环境行政主体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
称为环境违法行政。违法行政可以细分为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公务员的违法行政和被授权的组织的违法行政。;2、根据方式和状态的不同分为:作为环
境行政违法和不作为环境行政违法。
作为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
系主体不履行法律规范或环境行政行为规定的不作为义务。
不作为环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法律
关系主体不履行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或环境行政行为所规定的作为义务。;3、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实质性
环境行政违法和形式性环境行政违法。
实质性环境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环
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形式性环境行政违法,又称程序上的环
境行政违法,是指环境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形式性要件。;(三)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构成要件和追究原则
一)环境行政责任的特征
1、主体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的
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它包括环境行政主体和环境行政相对人。
2、客体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是针对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而发生的。
3.内容方面的特征。即环境行政责任是
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由有权的国家机关来追究。;强调法律责任与违法性的联系
强调违法???与环境损害后果的联系
法律后果包括效力后果与责任后果。;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主要有如下四个条件:
1、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了法律
禁止的行为或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
2、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
意或过失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
3、行为的危害后果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
系;在这四个构成要件中,有危害结果和违
法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选择要件,行为违法和过错或过失称为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案例分析;洋经济鱼类苗种收购特许证》。同日,合
浦渔政站以石耀贵无证收购真鲷鱼苗22万尾为由,作出合浦渔政罚字第151号渔业行政处罚决定,没收石耀贵无证收购的真鲷鱼苗22万尾,于26日凌晨派员执行了该处罚决定。石耀贵不服,认为其收购真鲷苗种经北海渔政站营盘分站监管和登记,不属违法,不应追究其环境行政责任。
问:石耀贵超额收购已登记造册并经当地
渔政部门认可的真鲷鱼苗的行为是否违法?;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
因养殖或其他特殊需要,捕捞真鲷等有 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必须经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专项许可证,方可在指定区域和 时间内,按照批准限额捕捞。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
第41条规定,采捕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须经自治区渔政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实行凭证收购。;三)环境行政责任的追究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
(1)追究环境行政责任必须有法定的依
据。
(2)必须严格依照环境行政法律规范规
定的形式与幅度追究环境行政责任。
(3)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来予以追究环境
行政责任。;2、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的原则
必须根据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的事实、
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运用适当的责任形式,选择适当的强度和方式。
3、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环境违法的追究科处补救性义务或予
以惩戒本身是以此为教育手段,达到教育效果的,抑制与预防将来对环境行政管理秩序的侵害。;二、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方式;(一)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种类和方式
一)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种类
1.事实上的错误。 2.法律上的错误。
3.程序上的错误。 4.行政越权。
5.滥用职权。 6.行政失职。; 二)环境行政管理主体承担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方式
1.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责任。
2.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
3.纠正不当的环境行政行为。
4.行政赔偿责任。;(二)公务员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三) 环境行政相对人违法的行政责任方式
1.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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