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指南.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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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北京地区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指南;3. 1.3 实名认证 i dent i ty ver if icat ion 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经身份证件签发机构提供的相关验证渠道,对用户身份真实性进行验证。 3. 1.4 复诊 subsequent visit 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执业范围内,患者在一定时间内同类专业科室已被确诊的疾病(主 要包括常见病和慢性病),再次进行相同诊断疾病的就诊活动。 3. 1.5 电子处方 e I ectron ic prescr i pt i on 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釆用信息技术,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药房或药店发药的电子医疗文书。 3.1.6 区块链 blockcha i n 一种由多方共同维护,使用密码学保证传输和访问安全,能够实现数据一致存储、防篡改、防抵赖 的技术体系。 3.2缩略语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PP:应用程序(Application) CPU: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 EMR:电子病历(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HIS: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 LIS:检验信息系统(Lab Information System) OCR:光学字符识别(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 PACS:图像归档和通信系统(Picture Achie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 PC: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 RIS:放射信息系统(Radiology Information System) SDK:软件开发工具包(Software Development Kit) UTM:统一威胁管理(Unified Threat Management) 4互联网医院技术总体架构 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总体架构如图4. 1所示。 总体架构适用于一家医疗机构通过自主或合作的模式建设符合本文件的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向患 者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也适用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自主或合作的模式建立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互联 网医院信息系统,支持区域内一家或多家互联网医院的入驻与运营,同时与北京市医疗服务与执业监管 平台对接,满足互联网医疗业务的监管要求。;北京市医疗服务与执业监管平台;图4. 2互联网诊疗服务基本流程 5功能规范 5.1预约服务 5.1.1资源管理 5. 1. 1. 1基本要求 号源查询:应在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患者端的显著位置展示在线复诊的服务范围,提供预约挂号号 源查询功能,支持查询医院可挂号科室???科室医生、医生号源(含多院区号源)。 出诊安排:互联网医院应支持设置出诊时间安排,排班后医师针对复诊患者进行线上复诊。 多维度展示:系统应支持多维度展示科室、医生信息,方便患者多维度了解医院,如在科室主页展 示科室概况、诊疗范围、优势和特色,在医生主页展示医生职称、执业资质、擅长或其它自定义维度说 明。 5.1.1.2扩展要求 按资源属性查询:系统宜在号源管理基础上按照资源的属性为患者提供查询功能,根据在线复诊预 约或挂号的规则、价格、时间、是否有排班等信息进行查询。;医师临时调班:系统可支持医师临时调班,并给患者推送通知提醒,医师可追加临时预约号源,提 供给有需要的患者进行在线预约。 5.1.2复诊预判 5. 1.2. 1基本要求 复诊预判:互联网医院应严格执行对复诊条件的判断,仅对患者既往在实体医疗机构确诊的常见病 /慢性病进行在线复诊,需要对接医院HIS、EMR等系统进行自动判断,具体要点包括: (1) 患者所提供复诊判断依据中指向的患者与就诊的患者必须为同一人; (2) 在实体医疗机构线下就诊过,且为相同疾病诊断的患者作为复诊患者,具体时间范围应按照 国家政策要求并根据实体医疗机构规定执行。 (3) 开具处方时遇低龄儿童(V6岁)应有系统提示,支持医师对陪伴患儿的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 的身份加以辨识。 用于判断复诊的依据必须以电子化的方式留存,并明确与患者当次就诊的关联方式,以备查验。用 于复诊判断的数据来源可包括: (1) 患者自行提供的历史病历(相关图文信息); (2) 本实体医疗机构已有的电子病历; (3) 通过北京市、区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或医联体信息系统调取的患者电子健康档案。 5. 1.2.2扩展要求 多维度管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通过疾病多维度数据结构的形式形成对患者慢性病、常见病的 规范化管理。 智能预判:系统可根据诊断为通过复诊判断的患者设置当次预约、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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