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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厂房建筑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81-2011
1??总????则
1.0.1??为使机械工业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的建筑设计,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环保节能、经济合理、施工简便、维修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
????1??新建、扩建、改建的机械工业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的建筑设计;
????2??机械工业工厂中电离辐射室的建筑设计;
????3??机械工业工厂中电磁屏蔽室,屏蔽频率为0.15MHz~30MHz利用建筑物增设屏蔽层的建筑设计。
1.0.3??机械工业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的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联合厂房????united?workshop
????由多个工艺车间组成的厂房。
2.0.2??附属建筑??attachment?building
????为机械工业厂房生产服务而毗连布置,或在厂区内独立设置的办公、科研与技术、生活与卫生设施和库房等配套建筑物。
2.0.3??电磁屏蔽室??electromagnetic?shielding?room
????防止静电或电磁的相互感应设施。
2.0.4??起重机梁走道板????crane?beam?slidewalk
????沿厂房起重机粱面一侧统长布置供工作人员行走的板。
2.0.5??起重机工作制等级????crane?work?grade
????起重机按载荷状态和利用等级确定的级别。
3??基本规定
3.0.1??机械工业厂房及其附属建筑,应根据生产、使用功能性质、工艺要求、节地节能、环保卫生、当地气象、水文、地质、材料供应、施工和发展扩建等条件进行设计。
3.0.2??多跨厂房当高差值小于1.2m时,不宜设置高度差;非采暖多跨厂房当高跨侧仅有一个低跨,且高差值小于1.8m时,亦不宜设置高度差。
3.0.3??建、构筑物地面标高,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建筑物的室内地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面标高,其值不应小于0.15m;
????2??设有桥式、龙门起重机等露天库或堆场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周围场地0.15m,并应设0.3%~0.5%的排水坡度;
????3??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的室内外地面的标高差,应根据地基的湿陷类型、等级确定,其值宜采用0.2m~0.3m;
????4??易燃、可燃液体仓库的室内地面标高,应低于仓库门口的标高0.15m;
????5??电石库的室内地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面,其值不应小于0.25m;
????6??建筑物内的铁路轨顶标高,应与建筑物地面标高相同。
3.0.4??厂房内设有梁式起重机或桥式起重机时,起重机桥架外缘与上柱内缘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其轨顶至屋架下弦或屋面梁底面之间的净空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起重机的最小轮廓尺寸及起重机的限界尺寸和安全间隙的要求;
????2??应满足起重机检修的空间要求;
????3??应满足当厂房基础埋置在软弱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地基上及因厂房的地面堆载使相邻柱出现沉降差时的要求;
????4??应满足当屋架或屋面梁底面悬挂带坡度的横向管道或屋架下弦直接安装照明灯具时的要求。
3.0.5??联合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厂房的建筑形式应因地制宜;
????2??厂房四周不宜建毗连的附属建筑;
????3??应沿厂房纵横方向,并结合厂房内部运输通道,设置通风大门或通风过道;屋顶应设置天窗、排风帽或采用通风屋顶;
????4??散发热量、烟尘和腐蚀性介质的工段,应布置在靠厂房的外墙;对于影响严重的局部工段,应采用排烟排气罩机械送、排风;
????5??应采取减少不同生产性质的车间相互影响的措施。
3.0.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仓库,宜设在单层厂房靠外墙处或多层厂房的顶层靠外墙处,其泄压面积与泄压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3.0.7??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的外墙面宜采取防龟裂、防渗漏措施。
3.0.8??沿海地区或有腐蚀性气体及高湿的厂房门、窗和门、窗五金配件,应采取防腐蚀及防潮措施。
3.0.9??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的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重要的单、多、高层厂房及联合厂房的屋面防水等级应为Ⅱ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应为15年;
????2??单层、一般的厂房及其附属建筑屋面防水等级应为Ⅲ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应为10年;
????3??非永久性的建筑其屋面防水等级应为Ⅳ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应为5年。
3.0.10??采用卷材、涂膜防水层时,其厚度应按屋面防水等级、设防道数和所选的防水材料确定。
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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