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0711-2009牙科吸潮纸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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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9-06-16 颁布
  •   |  2010-12-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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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1.060.10 C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 / : YY0711 2009IS 牙 科 吸 潮 纸 尖 Dentalabsorbentoints p ( : , ) ISDT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行业 ( ), 标准公告 年第 号 本标准 自 2022 76 , , 年 月 日起 转为推荐性标准 不 2022 9 7 再强制执行。 2009-06-16发布 2010-12-01实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 布 — / : 犢犢0711 2009犐犛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等同采用 : 《牙科吸潮纸尖》。 IS 本标准依据 : 重新起草,为了增加标准的可操作性,进行了编辑性修改,并在它们所 IS 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 本标准与该国际标准的主要差异和原因如下: ———删除规范性引用文件的 : ,增加附录 ,对此国际标准内容直接引用。 ISO363011992 A ———将国际标准原文 的“ : 的 ”改为“附录 ”。 4.1 ISO363011992 6.2 A ———将国际标准原文 4.5的“若生产厂声称未开封的包装是无菌的,则应按生产厂提供的试验方法 证实该声明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当地国家标准的规定。若无此国家标准,则检测应符合美国或 欧洲药典”改为“若生产厂声称未开封的包装是无菌的,则生产厂使用的用于证实该无菌声明 的检查方法应符合中国药典无菌检查法的规定”。 ——— 增加:“未灭菌的试样”。 6.1 ———删除原标准的“附录 (资料性附录)”,改为“参考文献”,并将国际标准改为我国相应标准。 A ———增加附录 ,将 : 的 内容直接引用为本标准的内容,增加可操作性。 A ISO363011992 6.2 本标准的附录 为规范性附录。 A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口腔材料和器械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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