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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玻璃仪器分类
化学实验常用的仪器中,大局部为玻璃制品和一些瓷质类仪器。瓷质类仪器包括蒸发皿、布氏漏斗、瓷坩埚、瓷研钵等。玻璃仪器种类很多,按用途大体可分为容器类、量器类和其他仪器类。
容器类包括试剂瓶、烧杯、烧瓶等。根据它们能否受热又可分为可加热的仪器和不宜加热的仪器。
量器类有量筒、移液管、滴定管、容量瓶等。量器类一律不能受热。
其他仪器包括具有特殊用途的玻璃仪器,如冷凝管、分液漏斗、枯燥器、分馏柱、砂芯漏斗、标准磨口玻璃仪器等。
标准磨口玻璃仪器,是具有标准内磨口和外磨口的玻璃仪器。标准磨口是根据国际通用技术标准制造的,国内已经普遍生产和使用。使用时根据实验的需要选择适宜的容量和口径。一样编号的磨口仪器,它们的口径是统一的,连接是严密的,使用时可以互换,用少量的仪器可以组装多种不同的实验装置,通常应用在有机化学实验中。目前常用的是锥形标准磨口,其锥度为1:10,即锥体大端直径与锥体小端直径之差:磨面锥体的轴向长度为1:10。根据需要,标准磨口制作成不同的大小。通常以整数数字表示标准磨口的系列编号,这个数字是锥体大端直径(以mm为单位)最接近的整数。常用标准磨口系列见表1。
表1常用标准磨口系列
编号
10
12
14
19
24
29
34
口径/mm(大端)
lO.0
12.5
14.5
18.8
24.O
29.2
34.5
有时也用D/H两个数字表示标准磨口的规格,如14/23,即大端直径为14.5mm,锥体长度为23mm。
二、常见的玻璃仪器
化学实验室常用的玻璃仪器的主要用途及使用本卷须知。
试管
规格及表示方法:
有刻度的按容积〔mL〕分;无刻度用管口直径×管长〔mm〕表示。
一般用途:
反响容器,便于操作、观察。也可用于少量气体的收集。
使用方法及本卷须知:
1、反响液体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2,加热时不超过1/3。
2、加热前试管外面要擦干,加热时应用试管夹夹持。
3、加热液体时,管口不要对人,并将试管倾斜与桌面成45°,同时不断振荡,火焰上端不能超过管里液面。
4、加热固体时,管口略向下倾斜。
烧杯
规格及表示方法:
玻璃质。以容积〔mL〕表示,如硬质烧杯400mL。有一般型、高型;有刻度和无刻度几种。
一般用途:
1、反响容器,尤其在反响物较多时用,易混合均匀。
2、也用作配制溶液时的容器或简易水浴的盛水器。
使用方法及本卷须知:
1、反响液体不能超过烧杯用量的2/3。
2、加热时放在石棉网上,使受热均匀。刚加热后不能直接置于桌面上,应垫以石棉网。
锥形瓶
规格及表示方法:
以容积〔mL〕表示,有有塞、无塞;广口、细口和微型几种。
一般用途:
1、反响容器,加热时可防止液体大量蒸发。
2、振荡方便,用于滴定操作。
使用方法及本卷须知:
1、反响液体不能超过烧杯用量的2/3。
2、加热时放在石棉网上,使受热均匀。刚加热后不能直接置于桌面上,应垫以石棉网。
容量瓶
规格及表示方法:
玻璃质。以容积(mL)表示,分量入式(In)和量出式(E*),塞子有玻璃、塑料两种。
一般用途:
配制标准溶液用。
使用方法及本卷须知:
1、溶质先在烧杯内全部溶解,然后移入容量瓶。
2、不能加热,不能用毛刷洗刷。不能代替试剂瓶用来存放溶液。
3、读取刻度的方法同量筒。
4、不能放在烘箱内烘干。
5、瓶的磨口瓶塞配套使用,不能互换。
量筒
规格及表示方法:
玻璃质。以所能量度的最大容积〔mL〕表示,上口大,下口小的叫量杯。
一般用途:
量取一定体积的液体。
使用方法及本卷须知:
1、不能作为反响容器,不能加热,不可量热的液体。
2、读数时视线应于液面水平,读取与弯月面最低点相切的刻度。
移液管
规格及表示方法:
以所能量度的最大容积〔mL〕表示,无刻度的为移液管,有刻度的为吸量管。
一般用途:
准确移取一定体积的液体用。
使用方法及本卷须知:
1、将液体吸入,液面超过刻度,再用食指按住管口,轻轻转动放气,使液面降至刻度后,使食指按住管口,移往指定容器上,放开食指,使液体注入。
2、用时先用少量所移取液淋洗三次。
3、一般吸管残留的最后一滴液体,不要吹出〔完全流出式应吹出〕。
4、吸管用后立即清洗,置于吸管架〔板〕上,以免玷污。
5、具有准确刻度的量器,不能放在烘箱中烘干,不能加热。
6、读取刻度的方法同量筒。
分液漏斗
规格及表示方法:
以容积(mL)、漏斗颈长短表示,有球形、梨形、筒形、锥形几种。
一般用途:
1、用于液体别离、洗涤和萃取。
2、气体发生器装置中加液用。
3、滴液漏斗用于反响中滴加液体。
使用方法及本卷须知:
1、不能加热。
2、使用前,将活塞涂一薄层凡士林,插入转动直至透明。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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