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内部资料的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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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内部资料的管理 我单位将按照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文件要求,完成监理内部和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审查工作。 一、监理内业资料的管理 1、监理内业资料内容 (1)前期内业: 包括承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管理人员名单和分工、安全施工许可证; (2)轴线和标高的测量交接资料; (3)各种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进场验收登记表; (4)设计图会审纪要及工程变更文件; (5)施工方案和技术质量交底书、方案材料核查表、钢筋抽检表; (6)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施工记录和弯沉测试记录报告,分批质量评定表,必要的现场试验报告; (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和隐蔽验收检查证(8)承包单位对监理联系通知单的书面回答; (9)安全交底书和安全问题处理记录,安全和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10)竣工图、竣工报告、验收和各项记录报表、验收证明、保修合同; (11)甲乙双方来往文件及其他; (1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承包单位应有专人整理内业,在工地分类建册,随时备查。 3、施工内业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得后补、编造和缺项,各级责任人要签字负责。 监理工程师在核验各分项工程时,应先检查内业合格再检查外业,内外业均合格方可签字认可。 4、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最少每月检查一次内业,总监理工程师应每月抽查一次内业。 检查内业所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单位,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改进或补齐。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管理 1、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审查的内容 (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3)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5)设计变更核定单; (6)技术变更核定单; (7)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8)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 (9)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10)试验、检验报告; (11)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记; (12)竣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单; (13)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审核 (1)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这些证明材料必须如实地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2)试验检验材料。 各种材料的试验检验资料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制作试件或取样,进行规定数量的试验。 (3)检查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记录,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验收签证。 (4)审查竣工图 1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竣工图绘制基本要求进行审核。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图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3竣工图是否整洁,字迹是否清楚,是否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褪色的墨水绘制,若是则必须要求承包单位按要求重新绘制。 4审查时发现竣工图不准确或短缺时,及时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修改和补充。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签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之后,认为工程符合合同及有关规定,且准确完整真实,总监理工程师便可签证同意竣工验收的意见。 3、组织协调 3.1组织协调的目的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环节和涉及的因素多,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效地进行组织协调是监理的重要内容。 监理组织协调的基本任务: 一是理顺各方工作关系,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解决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单位等各个方面的相互矛盾,使工程建设有序进行; 二是将各种积极的、对工程有利的因素进行优化组合,发挥各方才智和积极影响,形成同心协力的建设局面。 在本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中,监理部应始终把设计、施工和供应商作为组织的关键,把项目建设质量与进度的矛盾作为协调的难点与重点,当进度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进度要服从质量,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使众心归一,相互协作,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共同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使命。 3.2组织协调的内容与协调措施 3.2.1协调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监理单位的责权范围。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授予的权利行使职责,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3.2.2协调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承包单位在施工时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包括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 监理单位与分包单位无直接关系,分包单位在施工方案、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上的签证认可事项,应通过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办理签证。 (1)与施工单位组织协调内容监理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商在施工时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督促和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包括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原始记录,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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