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保荐人考试辅导 ——法律法规串讲zhangjunyan@ruc.edu.c第一部分:民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解释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解释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
1991年4月9日通过; 2007年10月28日修正;一《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9月1日)
一、管辖制度《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三、简易程序六、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二、普通程序四、督促程序与公示催告程序五、执行程序
级别管辖(重大涉外案件由中院一审) 一、管辖制度 地域管辖(注意专属管辖)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一、管辖制度
地域管辖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2010]选择题:甲起诉乙销售商品侵犯其商标权,可向哪一家法院起诉:A、甲住所地 B、乙住所地C、甲产品销售地 D、乙产品销售地。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之专属管辖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管辖与受理问题的规定》法释[2005]1号: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管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为被告或第三人的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管辖权异议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例题股民王某在股市购买了高升公司的股票,高升公司股票暴跌,王某损失惨重。后来高升公司因为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的处罚,被股民们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王某也起诉了高升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院可以受理本案B.本案应该由高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管辖C.本案应该由王某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管辖D.王某应当和其他股民提起共同诉讼,不能单独诉讼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9条 投资人对多个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按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有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对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仅以自然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制度《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法》129条;物权保护;司法解释)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