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法规标题】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 16年修订)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民代表
【发文字号】 【适用区域】湖南省
大 常务委员
【发布时间】20 16-03-30 【生效时间】20 16-03-30 【关键词】其它类别
【有效性】有效 【更替信息】
【注:此文档于20 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湖湖南南省省人人口口与与计计划划生生育育条条例例
(2002年11月29 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 常务委员 第三十二次 议通过 根据2007年9月
29 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 常务委员 第二十九次 议 《关于修改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
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 10年7月29 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常务委员 第
十七次 议 《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 12年3月3 1 日湖南省第十一
届人民代表大 常务委员 第二十八次 议 《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
据20 15年1月23 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常务委员 第十四次 议 《关于修改 〈湖南省人
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 16年3月30 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常务
委员 第二十一次 议 《关于修改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第一一章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
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户籍或者居住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
其他组织。
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
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
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
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
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工 、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 、个体私营企业者协 等社 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
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
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1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第二二章章 人人口口发发展展规规划划的的制制定定与与实实施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
发展计划,并制定和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与计
划生育实施方案。
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 村 (居)民委员 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 (居)民自治
的内容,并确定人员具体管理。
国家机关、社 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根
据需要设置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接受当地乡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
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
村 (居)民委员 或者其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湖南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有色、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试行(2011).pdf
- 湖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2012年发布).pdf
- 湖南省高速公路条例(2011年发布).pdf
-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7年发布).pdf
- 湖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2003年发布).pdf
- 湖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发布).pdf
-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2年发布).pdf
-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2年发布).pdf
-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2014年发布).pdf
- 湖州市市区公共交通管理办法(2012年发布).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