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吉林省集体合同办法(2009年发布).pdf

吉林省集体合同办法(2009年发布).pdf

此“司法”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法规标题】 吉林省集体合同办法 (2009年发布) 【发布部门】吉林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总工 【发文字号】吉人社联字 会 吉林省企业联合会/ 吉林省 【适用区域】吉林省 〔2009 〕69 号 企业家协会 吉林省工商业联 合会 【关键词】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 【发布时间】2009-12-15 【生效时间】20 10-0 1-0 1 权利 【有效性】有效 【更替信息】 【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关于印发 《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人社联字 〔2009〕69号 各市州 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总工会 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工商业 联合会,各县 (市 区)人力资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总工会 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工商业联合会,省各产业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各地 的实践经验,制定了 《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 《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 林 省 总 工 会 吉林省企业联合会/吉林省企业家协会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吉吉林林省省集集体体合合同同暂暂行行办办法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 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 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集体合同规定》和 《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 职工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 定,通过选派代表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和集体协商的方式,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 假 劳动安全卫生 女职工权益保护 职业培训 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 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 法规 规章 的规定,就集体协商中劳动报酬 女职工权益保护 劳动保护等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五条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 履行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公正合法 公平合 作 诚实信用 相互尊重 平等协商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不采取过激行为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约束 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 或专项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 产业 (行业)工会与用人单位代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和产业

文档评论(0)

风险管理一点通 + 关注
官方认证
内容提供者

风险管理一点通致力于为企业提高绩效和控制风险等方面提供专业、智能化的综合服务平台。我们涉及的领域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能源和社会责任等企业运营的重要环节,通过全面、及时准确的获取国内外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托,更好的帮助企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以降低其运营风险,保持业务持续发展。

认证主体天津爱姆斯科技有限公司
IP属地天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04MA06M0FY6D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