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点速记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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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点速记手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点速记手册 PAGE PAGE 100 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点速记手册 【考点一】根本立场 第一章 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 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足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人民服务。 【考点二】核心要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 “十一个坚持”: 坚持党对全国依法治国的领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 设;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 【考点三】安全生产红线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习近平强调,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 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考点四】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一)《意见》的总体要求——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安全发展。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三是坚持依法监管。四是坚持源头防范。五是坚持系统治理。 (二)五项制度性改革 加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地方党委和 政府的领导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 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 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考点一】法的概念 (一)法的定义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狭义的法律: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制定的法律。 日常生活中,使用“法律”一词多是从广义上来说的。 (二)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 制定主体 宪法 全国人大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规章-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三)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 划分类别 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 国内法和国际法 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和普通法 法的适用范围 一般法和特别法 法规定的内容 实体法和程序法 创制和表达形式 成文法、不成文法 意识形态 社会主义法和资本主义法 【考点二】法律体系与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层级 宪法至上,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 行。 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法的不同层级和效力位阶上位法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法的不同层级和效力位阶 上位法 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法的效力层级) 下位法 同一层级的法的适用范围 (各领域普遍问题、某一领域特殊问题) 一般法 《安全生产法》 特别法 《消防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的内容、适用范围和具体规范 (相对的可分的) 综合性法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煤炭法》 单行法 法的表现形式:(注意结合法的效力层级) 法律形式 名称特征 宪法 《宪法》 法律 《XX 法》 行政法规 《XX 条例》 地方性法规 《XX 地 XX 条例》 部门规章 《XX 规定、办法、细则》 地方政府规章 《X 地 X 规定、办法、细则》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 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考点一】《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生产,适用本法。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 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考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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