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防范制度.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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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PAGE 10 页 医疗纠纷防范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效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妥善处理医疗事故,缓解医患矛盾,避免或减轻医疗事故发生后的损害,促进医院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制订本制度。 一、医疗纠纷防范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 (一)医院成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全院医疗纠纷防范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作为全院门、急诊及住院患者医疗安全纠纷防范的组织协调机构。其具体职责:患者权益保护措施的落实与维护;医疗缺陷与差错的管理;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总结医疗纠纷争议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总结经验教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各科室成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由科室负责人任组长。其工作职责: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纠纷)的防范意识;加强医患沟通,建立良好医患关系;落实院内医疗安全管理措施;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医疗纠纷的防范 (一)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的服务满意度。其次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对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人员要认真查处,责任到人。建立培训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提高技术水平,严格实习生、进修人员的管理,明确带教人员的责任。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的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从严把好质量关,使医疗技术操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绝不能违反医疗卫生方面的国家法律或职业规范,杜绝失职行为是医院避免医疗纠纷的根本方法。 (二)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积极改善诊疗区的医疗条件和基本设施,努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根据患者的需要,调整门诊布局,方便病人就诊,彻底消除病人挂号、收费、取药排队的现象。建立便民服务措施,如供应茶水、座椅、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等,形成便民服务流程和网络。 (三)强化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因此,医务人员通过法律的学习应具备以下两点意识。 1.纠纷意识医院医务人员应更新观念,树立法律意识和纠纷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若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病人的不满,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2.举证责任意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使医疗机构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在医疗诉讼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证明自己曾在被告处接受过诊疗并在诊疗后出现了人身损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举证责任。而医院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医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证据,即举证不利,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医务人员应当有举证责任意识。在诊疗活动中不能重治疗、轻病历,不能光做不记或光说不记。病历不仅是记载病人病情和医务人员诊疗护理活动的医疗文书,也可能成为以后出现医疗纠纷时的法律文书,成为决定自己在医疗官司中命运的重要证据。 (四)要有预见性,保护自身安全医务人员面对不断增多的医疗纠纷,不仅要有高尚的医德和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而且要有预见突发事件的能力,利用各种条件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及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尤其对以下人群要有足够预见性。 1.酒后之人。患者或家属酒后,控制能力下降,容易发生争端。个别人发酒疯制造事端。 2.经济拮据者,对用药、治疗费用易产生怀疑,担心被开大药方或无关的治疗检查项目。 3.慢性、复发性疾病,因不能根治,花费较多,心情烦躁,往往对治疗效果不满,易产生抵触情绪。 4.患者家中有从医人员者,由于医务人员熟悉医疗行业中的瑕疵,如某项医疗活动影响医疗效果,很容易引起纠纷。 5.本院职工的熟人,往往减少医疗程序,减少检查项目。因是熟人不做详细交待,不签协议书,留下了纠纷隐患。对于上述疾病和人群,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制度,多和病人解释沟通,完整书写病历和各项记录,努力避免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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