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施细则.docxVIP

第一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施细则.docx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一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依据《山东省学生资助标准汇编》有关规定和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以及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与原则 1.1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适用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受教育者。 1.3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1.4 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1.5 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1.6 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认定机构与职责 学校认定机构由班级评议、年级认定、学校审核三级认定机构组成。 2.1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审核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政教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等成员组成。 2.2 年级认定小组由年级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代表等成员组成。 2.3 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等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或家长委员会代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或家长委员会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2.4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级、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以及具体组织与审核。 2.5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生就读班级实行民主评议和年级认定,再经走访小组走访后,学校资助小组方可审核确认档次。 三、认定依据与档次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 3.1 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3.2 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3 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3.4 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3.5 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3.6 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3.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可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等三个档次; 3.8 每学年每生按(一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三档2500元)标准资助。 四、认定要求与条件 每学年开学前,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如宣传栏、班会课等,提前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学生及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 4.1 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高一年级新入学后一个月开始),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因在其入学时早已认定,一般情况仍按当时认定标准执行,如有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意外、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确需认定的,由本人向年级提出申请,经班级、年级申报,学校一并进行统一走访认定。 4.2 困难认定一般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档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 1. 建档立卡(边缘、即时帮扶)贫困家庭学生; 2.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 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 孤儿; 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 烈士子女; 7.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 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困难和一般困难的认定标准由学校根据第八条规定的认定依据自行制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困难。 1.家庭人口多,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2.单亲家庭(一方去世)且收入低的;或父母有一方或双方下岗,或者父母有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困难。 1.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收入大幅降低的; 2.单亲家庭(父母离异)且收入低的; 3.家有病人需要常年治疗的; 4.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4.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一)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 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三) 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

文档评论(0)

xcsbjy12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7012165125000025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