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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操作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我国现行《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现行《消防法》于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了两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与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相并列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专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和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的劳动法,是一部综合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
《劳动法》全文分为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3章107条。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者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在1个昼夜或1周之内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国务院修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调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便落实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办法)。
工资分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的原则;工资总量宏观调控的原则;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的原则。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消防法》全文分为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74条。
《消防法》总则部分规定了立法宗旨,我国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原则和实行的基本制度。
《消防法》明确了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消防法》规定的具体消防违法行为及处罚的种类、幅度、对象,处罚的决定机关;设定了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停止执业)、没收违法所得、拘留、吊销相应资质资格六类行政处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该标准于2013年9月6日颁布,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适用于住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生产和储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不适用于生 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结合题意,本题应 选“火药” “炸药” “弹药”火工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共12章、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供电、布线、典型场所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该标准于2007年10月23日颁布,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储存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 )共6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的验收、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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