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作品分类研究.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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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作品分类研究 《聊斋志异》的文体特征从出版之初就成为一个有争议的话题。纪昀称《聊斋志异》“一书而兼二体”,1实际上是把本应意蕴更为丰富的讨论引入到《聊斋志异》与不同文体之间的关联中去。在这以后, 各家诸说纷纭, 大致集中在两点:其一, 《聊斋志异》与“传奇体”、“笔记体”、“志怪体”等小说的联系;其二, 作为小说的《聊斋志异》和史传文学的渊源。就后者而言, 小说与史传文学的联系, 既与中国文学的传统有关, 也一直是小说研究界的一个热点, 作为研究大格局下的分支, 《聊斋志异》与史传关系的讨论并没有溢出相应的范围。而对于前者来说, 却是基于《聊斋志异》的篇目众多, 且风格差异颇为明显的自身特点。在这样的状况下, 既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传统文体类别将其纳入其中, 也不可能生造一个文体概念来准确、详尽的概括其内涵, 探究其与众多小说文体之间的关联。依据彼此之间相似性, 在这些小说类别中找寻符合《聊斋志异》特性的某些文体因素, 以尽可能准确地对其进行定位, 或许正是退而求其次的不得已之举。 在所有关于《聊斋志异》的评说中, 有两家的意见最值得关注。 一是纪昀。在他看来:“《聊斋志异》盛行一时, 然才子之笔, 非著书者之笔也。虞初以下, 干宝以上, 古书多佚矣。其可见完帙者, 刘敬叔《异苑》、陶潜《续搜神记》, 小说类也;《飞燕外传》、《会真记》, 传记类也。《太平广记》事以类聚, 故可并收。今一书而兼二体, 所未解也。”2 二是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有言:“《聊斋志异》虽亦如当时同类之书, 不外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 然描写委曲, 叙次井然, 用传奇法, 而以志怪, 变幻之状, 如在目前;又或易调改弦, 别叙畸人异行, 出于幻域, 顿入人间;偶述琐闻, 亦多简洁, 故读者耳目, 为之一新。”3 纪昀对《聊斋志异》有所非议, 最直接的理由是《聊斋志异》“一书”而兼小说类和传记类“二体”。这样的责难在当时颇有些义正词严, 在今天看来并没有那样严重。因为纪昀所举的四部书, 小说类的姑且不论, 传记类的也并非是体制严格的正史, 而是稗官野史。《飞燕外传》与《会真记》在今日更统被算入小说一类, 除了小说内部类别的不同以外, 与《异苑》和《续搜神记》并无二致。同样的意思, 到了鲁迅那里却转而成为褒扬《聊斋志异》的原因, 所谓“用传奇法, 而以志怪”, 对于纪昀的说法既是一种继承, 也是一种提升。而这一说法也迅速获得了学界的深刻认同, 以至于一提到《聊斋志异》, 大家首先想到的便是“用传奇法, 而以志怪”这一已成为经典的论述。 但实际上, 鲁迅是把《聊斋志异》分成了三类:首先是“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 然描写委曲, 叙次井然, 用传奇法, 而以志怪”;其次是“易调改弦, 别叙畸人异行, 出于幻域, 顿入人间”;第三是“偶述琐闻, 亦多简洁”。 细究这三种分类, 便会发现鲁迅应该是以题材为标准进行区分的: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的是一类;记畸人异行的是一类;记偶述琐闻的是一类。但问题在于, 在这一划分中, 又渗透进了创作方法的标准:“用传奇法, 而以志怪”以及“简洁”表面看来似乎分别与“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与“偶述琐闻”相对应, 但实际上却造成了一种混乱。因为“用传奇法, 而以志怪”并非“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所专有, 记畸人异行中固不鲜见 (如《宫梦弼》、《田七郎》等) , 而以简洁之法记叙“神仙狐鬼精魅故事”以及“畸人异行”的也不在少数 (如《雹神》、《狐入瓶》、《庙鬼》、《番僧》等) 。事实上, 可能也正是由于划分标准不一造成的混乱, 才使得后世的评论者在谈到鲁迅对《聊斋志异》的论述时, 有意无意地舍去了另两类, 只谈最能体现聊斋风格的“用传奇法, 而以志怪”之语, 却不及其他。 作为一部小说集, 《聊斋志异》显现出非同一般的复杂, 以至想用任何一句话来进行概括都有失恰当。但倘若抛开“传奇”、“志怪”、“笔记”等概念的纠缠, 仅从《聊斋志异》中所有作品的共同特点——从篇幅上看, 它们都是从短篇小说入手, 或许可以得到另外的启示。 一 关于纳入前三种类型作品的范围 这里不妨把《聊斋志异》中的作品按照短篇小说的特点分为三类, 并以第1卷为例进行区分。 第一类, 可称它们为“故事式”的短篇小说。这一类作品只包含一个故事, 但这个故事有头有尾, 情节完整。在第1卷中有《考城隍》、《尸变》、《喷水》、《山魈》、《荞中怪》、《偷桃》、《斫蟒》、《雹神》、《僧孽》、《狐入瓶》、《鬼哭》、《真定女》、《焦螟》、《四十千》、《新郎》、《灵官》、《鹰虎神》。 第二类, 可称它们为“盆景式”的短篇小说。这一类的作品由一个以上的故事组成, 这几个故事整合在一处, 共同提供了情节发展所需要的曲折。在第1卷中有《瞳人语》、《画壁》、《王六郎》、《劳山道士》、《长清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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