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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体育精装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9) 必威体育精装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事诉讼法学》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9) 案例分析题 1.甲与乙为合法夫妻,两人于2006年结婚,甲2016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后由于甲受贿被有关机关查处,在侦查过程中,查出了甲重婚的情形。丙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宣告其与甲的婚姻无效,并分割双方共同居住期间的财产。 问:乙得知此诉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吗?为什么? 答:乙不能以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因为乙对甲丙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即离婚诉讼不存在独立的请求权。 2.刘某和张某因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发生争议,刘某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合同。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张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被告的上诉,指定本院审判员沈某处理此案。沈某经过调查审理,判决维持原判。 问: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在程序上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答: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员沈某一人审理此案,在程序上是不正确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 3. 甲地甲公司向乙地乙公司购买钢材100吨,履行地点在丁地,价格10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丙地丙公司应甲的要求为其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在丁地交付货物后,甲公司未能按约付款,丙公司也拒不承担保证责任。 问:现在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和丙承担责任,它应当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乙公司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其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 答:(1)乙公司起诉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责任,可以向甲地(甲公司住所地)或者丁地(合同履行地点)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相对于丙公司的担保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被称为主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本案中,甲地是甲公司的住所地,丁地是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且乙公司已履行交货义务。 (2)乙公司只起诉丙公司承担责任,则应该向丙地(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本案中,丙地是丙公司的住所地。 4. 张某(居住在甲市A区)在甲市B区开了一家饭馆,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李某(居住在甲市C区)。一天中午,一名顾客就餐时,因饭馆提供的玻璃水杯爆裂了而烫伤。双方协商不成,顾客遂提起诉讼。 请回答: (1)顾客应以谁为被告?理由是什么? (2)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1)顾客应当以张某、李某为共同被告。 我国法律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2)甲市A区、甲市B区、甲市C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甲市B区)或者被告住所地(甲市A区、甲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 5.吴某与程某因合伙经营零售批发业而发生纠纷,2011年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退回自己出资的26万元,且分成合伙经营所得利润7万元。在诉讼过程中,法院经吴某的要求,向程某提出调解,程某表示同意,但法院进行调解的当天程某有事,而让其妻刘氏到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时,吴某签收了调解书。程某则表示只同意部分调解内容,拒绝签收,送达人员把该调解书放在程某家,送达回证上记载为留置送达。2个月后吴某以程某不履行调解协议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请回答: (1)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的调解有何不妥之处?为什么? (2)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置送达程某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3)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以上程序才正确? 答:(1)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该调解的不妥之处:未核实参加调解的委托代理人是否经委托人特别授权。法院调解必须当事人本人自愿,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本案刘氏未经特别授权,不能以夫妻身份全权代理。 (2)送达人员将调解书留置送达程某不合法。因为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书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收才具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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