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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2;3;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和状态不低于容许水平,可避免实验室人员、来访人员、社区及环境受到不可接受的损害,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等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的要求。
-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实验室生物安全:为防止意外曝露于生物制剂和毒素,以及防止生物制剂和毒素的意外释放而实施的防护原则、技术和做法。
-CWA15793:2008(E)Laboratory?biorisk?management?standard;生物安全实验室
病原微生物操作人员的“福利”“劳保”
对环境的保护 -“环保”
--不是“魔鬼”实验室;生物安全
涉及的不仅仅是个人健康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8;依据法律法规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规:
国务院424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菌毒种运输、医疗废弃物处置…
地方法规:(以上海市为例)
上海市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规范 (2012.9.3)
上海市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及保存规范
(2012.8.27)
…
监督检查-市/区卫生监督所 (属地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24号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18修订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45号令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
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经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名录封面
????????? 2.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2006年1月11;处置医疗废物的法规和政策
国务院第380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卫生部第36号令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第21号令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二○○四年六月二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令第160号)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经2014年12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2015年1月21日
申请办理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的卫生检疫审批手续
应注意生物安全的有关问题
材料的描述:所含内容(如质控血清??,含有?)
安全性的问题(级别)
需要的操作的条件
申请单位所具备的条件:硬件(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备案 三级生物安全防护?)
管理体系/规则
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SOP);国务院修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修改为:“三级、四级实验室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中的“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实验室不颁发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修改为“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检验检疫工作的紧急需要”。
第六十一条中的“由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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