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关于“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docxVIP

高职院校关于“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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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关于“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的工作部署,规范管理学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结合学校“双高”建设与中国特色世界一流院校建设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育训结合、保障质量,管好两端、规范中间,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和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促进书证融通。严把证书标准和人才质量两个关口,规范培养培训过程。从试点做起,用改革的办法稳步推进,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防控风险。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试点专业范围 “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以专业为单位,每个专业每年原则上试点一个证书。若多个专业同时申报同一个证书,应设有牵头专业。 (二)试点证书范围 以教育部每年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为准。详情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查看。高等职业院校原则上对应中级证书。 (三)试点申报流程 1.每年3-5月,由省1+X办公室发起当年申报计划,学校教务处按照上级通知要求面向全校开展试点申报工作。 2.各二级学院和专业应提前通过管理平台研究证书相关信息,充分调研,将其试点专业范围、职业面向、岗位技能、实训条件要求等与本专业现有基础认真比对,确定试点证书、证书等级和试点人数。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制定当年试点工作计划,并指派专人负责系统申报。 3.以牵头专业为单位,由教务处授权分配一个管理员账号和一个考务管理账号。 4.已试点证书若继续试点,也应按要求在新一年度重新申报新计划。上一年度试点证书指标完成后,按实际需求须更换试点证书的,可直接申报新的证书试点。 (四)培训与考核工作 1.试点申报审批通过后,试点专业应积极与培训评价组织保持沟通,按照培训评价组织工作进度有序开展教师培训、课程重构、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培训与考核等工作。 2.考核工作(包括考核站点申报、考试计划设定、学生报名、考试排考、考务管理、成绩录入、信息核对、签发证书等)由培训评价组织统筹,各试点专业按照要求及时在管理平台进行相关操作。严格考核纪律,协同培训评价组织认真开展考场布置和考务人员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强化考点和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标准化建设;配合推进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3.考核站点协议以二级学院为主体,根据培训评价组织要求,可由二级学院、教务处或学校盖章签订。若要求学校盖章签订,应按照学校合同签订相关流程,在办公系统中走非采购合同流程。 4.试点工作纳入二级学院和专业常规工作,试点经费由二级学院统筹。根据现行国家政策,学生培训、考证等相关费用不得向在校生收取。根据学校财务相关规定,考核站点返还的考务费用不得用于校内人员劳务费发放。试点经费使用与管理政策根据国家、省、市与学校财务相关规定适时调整。 (五)考核指标 1.试点审批通过的指标数即为当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的考核指标数,按照以“在校生”身份成功报名并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准。各专业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当年完成指标。 2.每个试点证书当年可向教务处申请修改指标人数一次。在申请修改前,试点专业应做好学生摸底和初报名确认工作。修改申请应写明试点证书名称、等级、原指标数、修改后的指标数(同一等级证书多个试点专业的,应明确每个试点专业修改后的指标数)、修改原因等,由试点牵头专业发起,所属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扫描发至教务处。 3.指标完成情况将纳入二级学院和专业绩效考核。未完成当年指标的专业,绩效考核中该项不计分。 (六)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1.试点工作由教务处主管,负责政策解读与制定、与上级行政管理部门、试点专业的沟通协调工作和学校试点总体统筹与监督工作。试点工作以二级学院为主体,做好统筹和监督工作;各试点专业负责具体执行,指派专人跟进试点工作,做好与培训评价组织、教务处、学生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2.建立“双周报”制度。各试点专业应按要求于每月10、20日(寒暑假除外)填报证书工作进度。 3.试点专业做好试点日常管理工作,尤其做好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培训与考核、经费投入等数据的整理与留存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完成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各类数据填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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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10年,专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实训室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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