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食品安全主体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docxVIP

浙江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食品安全主体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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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食品安全主体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 责任清单 分数配比 条款数 一、网络食品交易平台 40 16 1.资质备案和公示 5 2 2.机构人员与制度 9 3 3.入网经营者管理 13 5 4.经营过程控制 13 6 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 21 7 1.许可资质 4 1 2.规范性要求 17 6 三、直播营销要求 37 17 1.直播营销平台、直播营销服务机构要求 16 7 2.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要求 16 7 3.产品管理 5 3 四、其他要求 2 1 食盐销售 2 1 五、加分项 10 4 合计 110 45 浙江省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食品安全主体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2023版) 项目 序号 责任清单 配分 检查细则及评分 规范依据 一、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主体责任(40分) 1.资质备案和公示 5分 1.1★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3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备案号,扣3分; 2.已取得备案号,未在网站主页公示,扣3分; 3.备案信息有缺失,或与实际信息不符合,扣2分。 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八条 1.2★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应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链接标识)。 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备案)的,还需要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电子许可证链接标识)或备案。 2 未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链接标识),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电子许可证链接标识)或备案的,扣2分。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七条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落实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试行)》(浙食药监规【2018】2号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十八条 2.机构人员与制度 9分 1.3★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并保留培训考核记录。 3 1.无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扣3分;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无培训、考核记录,扣2分; 3.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未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扣2分;4.未及时获取新法规、新标准,并对培训计划及时更新的,扣1分。 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十四条 1.4★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 3 1.缺少或未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项扣1分; 2.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网络投诉举报渠道的,扣1分。 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十条 《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条 1.5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情况进行检查,保留自查记录,每年向辖区监管部门提交一份年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投诉举报处理、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违法行为及处置措施等情况。 3 1.完全不能提供自查记录,扣3分;2.没有根据自查制度规定的频次进行自查,扣2分;3.没有按照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扣2分。 以上累计扣分不超过3分,扣完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第十条 3.入网经营者管理 13分 1.6★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入网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 3 1.随机抽取10个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提供相应的证照信息或证照信息过期的,每个扣0.5分。 2.对入网销售者许可证进行查验: (1)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审查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食品销售者: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3)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审查其营业执照; (4)销售食品的,记录销售者名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住所、食品主要品种等信息; (5)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记录销售者名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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