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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李文婕2020.11LOGOGB50352-2019重点条文解读
划重点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2-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1、6.7.4、6.8.6、6.8.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同时废止。
目录CONTENTS1重点条文五个进步23疑虑条文
01重点条文Part One针对设计原则及常见规范条文做出了重大调整,用词多为“应”、“必须”
重点条文 居住建筑分类3.1.1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明确了宿舍也属于居住建筑的范畴。在《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中》对宿舍的定义为:有集中管理供单身人士使用的居住建筑。宿舍、公寓是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3.1.2 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2 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0m的。为高层民用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100.0m为超高层建筑。注: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有关建筑高度和层数计算的规定。1、简化了对住宅按层数分类的表达。根据条文解释,住宅简化为:1~3层为低层、4~9层为多层、10层及以上为高层。取消了中高层住宅的分类项。2、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统一。
重点条文 建筑模数《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说明:1M指 100mm(10cm)。 门窗洞口的宽度有时会不满足2nM、3nM (如1.1m或1.3m门洞口)。 而随着砌体建筑的减少,原来比较强化的 3nM的开间进深模数放宽到2nM和3nM。新增:3.5.1 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 3.5.2 建筑平面的柱网、开间、进深、层高、门窗洞口等主要定位线尺寸,应为基本模数的倍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的开间进深、柱网或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主要定位尺寸,宜采用水平扩大模数数列2nM、3nM(n为自然数); 2 层高和门窗洞口高度等主要标注尺寸,宜采用竖向扩大模数数 列nM(n为自然数)。
重点条文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原规范: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4.2.4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 ,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中等城市 、大城市的主干路交叉口 ,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0 m范围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
重点条文 地下突出物新增了可以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的建筑设施类型。条文解释中明确了,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骑楼、建筑连接体、 地铁相关设施可突出用地红线; 4.3.1 除骑楼、建筑连接体、地铁相关设施及连接城市 的管线、管沟、管廊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外,建筑物及其附属的下 列设施不应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建造: 1 地下设施,应包括支护桩、地下连续墙、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各类水池、处理池、沉淀池等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 施等; 2 地上设施,应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凸窗、空调机位、雨篷、挑檐、装饰构架、固定遮阳板、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风及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烟囱等。
重点条文 建筑高度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重点条文 机动车缓冲段5.2.4 建筑基地内地下机动车车库出入口与连接道路间 宜设置缓冲段,缓冲段应从车库出入口坡道起坡点算起,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出入口缓冲段与基地内道路连接处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5.5m; 2 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垂直时,缓冲段长度不应小于5.5m; 3 当出入口与基地道路平行时,应设不小于5. 5m长的缓冲段再汇入基地道路; 4 当出入口直接连接基地外城市道路时,其缓冲段长度不宜小于 7.5m。 原规范:5.2.4 建筑基地内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7.50m; 2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人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7.50m安全距离; 3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7.50m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路
重点条文 室内净高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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