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被系统程序自动判定探测到侵权嫌疑,本站暂时做下架处理。
- 2、如果您确认为侵权,可联系本站左侧在线QQ客服请求删除。我们会保证在24小时内做出处理,应急电话:400-050-0827。
-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
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重新订立买 合同的期限,以及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后修复
或者确定替代物的期限,那么,在该约定期限届满前不产生解除权;融资租赁合同对
前述期限未作约定的,应参照适用 《民法典》第 5 6 3 条第3 项关于 “当事人一方迟
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规定,确定解除权产生的时
间。第 三 ,如果在诉讼期间,出租人与出 人重新订立了买 合同,租赁物得 以修
复或者确定了替代物,且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其他障碍的,则不应判令解除融
资租赁合同。
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岳阳楼记》中考文言文精细阅读(优质公开课获奖优质公开课获奖教案设计教学设计12篇).pdf
- 《岳阳楼记》自学阶梯评估测试题(优质公开课获奖优质公开课获奖教案设计教学设计13篇).pdf
- 《岳阳楼记》综合能力测试(优质公开课获奖优质公开课获奖教案设计教学设计14篇).pdf
- 《孕妈妈教你如何做超声》(超声波B超医生学习详解、准妈妈育儿必读).pdf
- 《在线智能客服系统》详细需求文档.pdf
- 《战略管理》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pdf
- 《掌声》第二课时教案11篇 掌声教案两课时.pdf
- 《掌声》教学设计(优质公开课获奖教学设计14篇).pdf
- 《招聘与配置》考试试题.pdf
- 《招贴设计》教案.pdf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