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的规定培训课件.pptx

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的规定培训课件.pptx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的规定 ——物业服务领域的新规则与新实践 目录 1 4 3 2一套体系两种秩序三个特征 四个变化 5 五点注意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17条),主要涉及有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车位、车库的归属,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业主自治管理组织的设立及指导和协助,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及表决,业主改变住宅用途的限制条件,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共有部分的收益归属,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担和收益分配,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关系,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业主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三编 合同编 第七编 侵权责任编民法典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体系一套体系第二编 物权编沟通议事规范化。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共14条),主要涉及有物业服务合同定义,合同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条件,物业服务转委托的条件和限制性条款,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和信息公开义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和告知、协助义务 ,业主合同任意解除权 ,物业服务合同的续订 ,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人的移交义务及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人的后合同义务 。 第十章 建筑物和构件的损害责任(共6条),主要涉及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害责任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致害责任 ,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其他编章 其他编章 在总则,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的通则以及其他章节条中涉及相关规定。两个配套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2.23) (共19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2.23) (共5条) ①两种秩序(1)业主共同决定新秩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①两种秩序(2)物业服务市场新秩序进入 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前期合同终止规定:第九百四十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合同任意解除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合同续签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定期合同规定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规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

文档评论(0)

淘PPT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