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之合同的履行.ppt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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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保全;一、合同履行的原则;不符合要求的表现;条款不明;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了一份购销某产品的合同。该产品依规定须执行国家定价。在乙公司逾期交货的情况下,该产品的价格应如何执行?

A.遇有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B.遇有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C.遇有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D.遇有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考点:执行国家定价的合同,在逾期履约时的价格执行;A市甲厂与B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厂钢材10吨,乙厂支付货款3万元。但合同

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付付款地点和交货 地地点应为: A 、付款地点为 A交货地点为A市C、付款地点在B市 D、交货地点在B市考点: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处理;合同条款不明确时履行的一般规定(P133);;(3)履行地点不明确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谁承担违约责任?()

A.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B.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请求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考点: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责任承担;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B.丙C.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考点: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责任承担;(四)第三人履行;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10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恶化,没有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原理,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达是: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

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D.甲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

约责任;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

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

问:乙的行为是否属行使同时履行

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履行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合同法》第66条)

1、成立条件

①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

②根据合同约定或合同性质要求当事人同时履行合同同义务

③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④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应同时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合同

2、性质——延期的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

指在双方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后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合同法》第67条)

1、成立条件;(三)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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