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国家优质工程奖
综合评价细则(试行)现场复查要点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前 言
国家优质工程奖自1981年设立以来,已走过了40年的辉煌历程,对提高我国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优创立三十年之际,总结提炼了“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特别是自2010年以来,国家优质工程奖已逐步回归到对建设工程整体评价的初始状态,使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定位更加清晰,评选特点更加鲜明。
经过不断探索与实践,国家优质工程奖已基本形成了以《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为基础,以《国家优质工程奖综合评价细则》为主干,以《国家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通用要点》《国家优质工程奖实体质量复查要点》《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审查要点》等为支撑的三级评选体系。同时,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绿色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融入国家优质工程奖创建的全过程,使企业发展与行业发展、国家发展协调一致。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办公室对原《国家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通用要点》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形成了《国家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要点》。它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国家优质工程奖综合评价细则》《国家优质工程奖实体质量核查要点》《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材料审查要点》等文件共同构成了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评价框架体系,为保证获奖工程的高品质水平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国家优质工程奖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国家优质工程奖综合评价细则》《国家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要点》是现场复查过程中有关各方都必须遵循的工作行为准则,无论是材料初审专家组、现场复查专家组、申报工程各有关单位,还是创优工程推荐单位都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并贯彻执行。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
目 录
一、国家优质工程奖综合评价细则(试行) 1
总则 2
评价方法 2
评分标准 3
核查与确认 5
推荐标准 6
附录A附注 7
附录B国家优质工程奖综合评分记录表 10
二、国家优质工程奖现场复查要点 12
总则 13
名词定义 14
基本规定 17
创优工作汇报(首次会) 20
现场核查 21
反馈与讲评(末次会) 25
复查报告 27
附录A注释 28
附录B申报工程有关各方创优汇报的编写 32
附录C申报工程参考的合法性文件清单 37
附录D复查报告的编写 40
综合评价细则(试行)和现场复查要点
综合评价细则(试行)和现场复查要点
综合评价细则(试行)和现场复查要点
综合评价细则(试行)和现场复查要点
国家优质工程奖综合评价细则(试行)
《国家优质工程奖综合评价细则》(以下简称《综合评价细则》)由总则、评价方法、评分标准、核查与确认、推荐标准及附录六个部分组成。
《综合评价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评选标准,优化了评选方法,量化了评选指标,统一了评价尺度,更好地体现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定位、理念和特点,为工程创优提供了参考,同时也为工程建设过程整体品质控制和工程项目自我水平评价提供了参考。
总则
为了公平、公正地对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各类工程作出科学评价,充分体现国家优质工程奖对建设工程综合评价的评选特点,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参评工程的综合评价。
本细则由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评价方法
对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建设工程从工程规模、设计水平、科技进步、绿色建造、实体质量、综合效益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采取评分制的方法,总分为1000分,第2.1条所列六个方面设定为一级评价指标,各项一级指标的标准分值分配如下:
工程规模,标准分值40分;
设计水平,标准分值100分;
科技进步,标准分值100分;
绿色建造,标准分值60分;
实体质量,标准分值600分;
综合效益,标准分值100分。
六项评价指标得分的合计值,即为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
综合评价内容中的工程规模、设计水平、科技进步、绿色建造、综合效益5项一级指标的得分均由基本分和增加分(即二级指标)构成。
当综合评价内容中的工程规模、设计水平、科技进步、绿色建造、综合效益5项一级评价指标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时得基本分。当评价指标符合加分条件时,该项一级评价指标得分应为基本分与增加分的合计值。
综合评价一级指标中的实体质量评价指标不设基本分和增加分,复查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复查后给出该项一级评价指标的得分。
评分标准
工程规模是反映工程复杂程度的可量化的评价指标,标准分值为40分,基本分值
为30分,评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