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综合素质》打卡第7天【教育法律法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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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综合素质》打卡第7天【教育法律法规、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一《综合素质》

30天每日打卡系列!加油跟我练!

Day7

关键词【教育法律法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常考题型:选择题)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修订。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

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

预防犯罪教育。

②第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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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笔试科目一《综合素质》

30天每日打卡系列!加油跟我练!

Day7

关键词【教育法律法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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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十六条:

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

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

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

告。

②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

居住。

③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

走,放弃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

求帮助。

④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

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⑤第二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

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预防

(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

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

②第三十五条:

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

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第2页共6页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

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③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

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④第三十八条:

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

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

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常考题型:选择题)

①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

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

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对比

(原)第四十五条: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已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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