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023年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
近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湖
南省2023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从中
了解到,“2023年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内容,详细的内容
小编已经整理在下面,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
一、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报名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
〔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
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2023年度我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分市
州或按区域相对集中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
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
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自然资
空间规划函〔2020〕190号)中附件所列内容。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
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
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
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
止入场。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三)《城乡规划实务》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
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
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客观题科目须按规定规范填涂答题卡,填涂不规范将影响
考试成绩,具体填涂规范可以登录进行查阅。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
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
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
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
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
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
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
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
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
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
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
移送公安机关。
三、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1月底前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
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
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
逾期不再受理。
2.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
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
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
取得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注
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
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
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四、湖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
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
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声控灯的安装与调试工作页.doc VIP
- 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化学试卷(新课标)(含解析版).docx
- 2024春期国开电大《应用写作(汉语)》形考任务1-6参考答案.doc
- 佳能PowerShot使用手册SX70HS说明书.pdf
- 重大社2024初中信息科技1教材解读-七年级上册第一单元(吴跃进).pptx
- 谦敬辞训练题(答案).doc
- 《等腰三角形的判定》PPT课件.pptx
- 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内科及系统治疗解读.pptx
- 线性多智能体系统的自适应动态事件触发一致性Adaptive Dynamic Event-Triggered Consensus of Linear Multi-Agent Systems-来源:理论数学(第2021011期)-汉斯出版社.pdf VIP
- HG_T 4580-2013 农业用硝酸钙.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