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doc

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0年版).doc

  1. 1、本文档共29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

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0年版)

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PAGEIV

使用说明

一、《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0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29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9〕15号)、《湖南省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编制。

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本省各级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水利建设项目。其他类别投资的水利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示范文本所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式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三、《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内容,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下划线上或下划线旁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将其覆盖。用下划线标出的引用文件须用必威体育精装版的文件替代。

四、《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六、《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内容,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原则上应当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可采用醒目的字体标记。

“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编制和填写。

七、《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应列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强制性条款外,没有列明的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八、《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九、《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十、《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价格清单”格式仅供参考选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编制。招标人编制应根据国家标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

文档评论(0)

暗伤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