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倒查、双追究、双闭环”制度.docx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倒查、双追究、双闭环”制度.docx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5-

〔〕号

关于印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倒查、双追究、

双闭环”》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精神,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煤矿事故发生。通过对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倒查,查制度是否完善、标准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到位、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及时堵塞技术和管理漏洞;通过对导致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倒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达到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的目的,防止和减少事故,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倒查、双追究、双闭环”制度,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年1月1日

分送:领导,存档(3)。

办公室20年1月1日印发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倒查、双追究、双闭环”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隐患排查治理文件精神,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煤矿事故发生。通过对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倒查,查制度是否完善、标准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到位、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及时堵塞技术和管理漏洞。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倒查、双追究、双闭环”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夯实安全基础,提升矿井的安全保障能力。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各系统矿长

成员:各部室、各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双倒查、双追究、双闭环”工作具体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工作原则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双倒查、双追究、双闭环”坚持“全员参与零盲区、全程跟踪促整改、责任倒查严追究”的工作原则,即:对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倒查,对隐患产生的责任人进行倒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实现业务层面整改到位闭环,整改过程中安全监管层面闭环。

四、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1.A级事故隐患,由上级公司挂牌督办、矿长负责组织业务会商,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治理的隐患,并按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规定的程序验收、销号;

2.B级事故隐患,由系统矿领导督办、组织业务会商,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治理的事故隐患,并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闭环、销号;

3.C、D级事故隐患,由各分管业务部室或区队班组指定专人治理、督办、验收、销号、闭环。

五、安全生产隐患究范围

1.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责任人和原因。

2.未认真履行职责和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导致产生隐患的相关责任人。

3.重大事故隐患漏查的责任人和原因。

4.上级查出的而下一级没有查出的隐患责任人和原因。

5.对隐患整改验收不严格导致隐患重复出现的责任人。

6.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措施致使其转变为隐患的责任人和原因。

7.各业务部室、区队煤矿双重预防管理信息系统及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隐患录入、闭环、销号,安全管理部监督落实隐患情况,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录入、闭环、销号的隐患。

六、责任倒查追究

1.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有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的,根据职责划分,对相关责任人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次。

2.各系统矿长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每半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对系统矿长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次;未按要求上报每半月检查资料及隐患未录入煤矿双重预防管理信息系统、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隐患闭环、销号对主管业务部室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次;对单位责任人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次;区队周排查、日排查、班组隐患排查或隐患闭环、销号不及时;隐患未按照要求录入系统闭环、销号,对单位责任人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1分/次。

3.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和安检人员,入井巡查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生产过程中重点工作岗位、薄弱环节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或因排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对相关责任人分别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3分/次。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矿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区队班组及岗位人员,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分管领域及岗位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或因排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根据职责划分,对相关责任人扣除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分3分/次,同时取消年终评先、评模资格。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矿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未按要求建立事故隐患台账的,根据职责划分,对相关

文档评论(0)

养乐多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注册安全工程师持证人

学习煤矿知识,共处安全氛围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4年01月18日上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