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docVIP

  1. 1、本文档共3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

PAGE2

总论

1、法与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大陆法系)或认可(英美法系),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意志是法。

2、法的特征:

①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②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③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④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国家强制力是以国家的强制机构为后盾。(军队、警察、法庭、监狱)

3、法的形式:

①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③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

④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最低到较大的市人大;

⑤自治法规。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广西、内蒙古、宁夏、西藏、新疆)

⑥特别行政区的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特别行政区;

⑦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政府规章: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民政府;最低到较大的市;⑧国际条约

4、法的分类:

8、法律事实:依据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现象;(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

法律行为: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根据不同标准,可对法律行为作多种的分类:

①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根据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内容要求;②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③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④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⑤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根据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⑥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9、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①经济法律关系也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所构成;③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行为。(无人身)

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个人。(无国家)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宏观经济调控关系(计划、财政、金融)和市场规制关系

(市场主体组织关系——中国人民银行法;市场运行调控关系——会计法、票据法、合同法;社会保障关系——税法、劳动合同法)

10、仲裁的适用范围,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11、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其规定,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①劳动争议的仲裁——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以及上述第1条中的两条。

12、仲裁的基本制度:协议仲裁——书面(要式行为);一裁终局。

13、仲裁机构: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可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14、仲裁协议:

①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无效;书面形式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

②仲裁协议的内容: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有仲裁事项;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③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委员会与法院做出仲裁,以法院为主

15、仲裁裁决

①《仲裁法》规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②仲裁庭可以由3名或1名仲裁员组成,偶数成员不可;③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不能书面进行;

④仲裁不公开进行,不对外公开;申请仲裁后,可自行和解,和解自双方签字之后;和解不成可申请调解;经调解不成,应作出裁决,一旦调解不能反悔;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6、行政复议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抽象行政行为不能行政复议;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有以下:

①不服行政机关作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②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③抽象行政行为

17、行政复议申请

文档评论(0)

183****958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